正文 撩愈【SP 1V1】--六十四. 不吃香菜

林曼定睛一看,是上次在赌场见过的廖伟光。

他正极为夸张地一个劲儿对着自己抛媚眼,“来来来,哥哥在这边儿给你留了座!”

旁边一个金红色卷发的女人端起一杯酒,笑骂着就往他嘴里灌,“喝酒还堵不住你的嘴,哥哥妹妹的,是你叫的么!”

也是林曼有过一面之缘的人——方灵。

程嘉煜见林曼明显地局促起来,不知道该走该停的样子,笑着睨了廖伟光他们一眼,“差不多得了啊!”

然后拉起林曼的手,走过去,把廖伟光“留”的座挪到方灵旁边,让林曼坐下,自己又拉了把椅子,紧紧挨着她的,隔在了廖伟光和林曼中间。

大家又简单地寒暄了几句以后,便开始觥筹交错。

程嘉煜说话的时候,声音并不高,但在这么一桌的喧闹中却不会被压下去,每个字都能被清楚地听见。

廖伟光被程嘉煜挡着也不消停,非要给林曼夹菜。只见程嘉煜一手拿着酒杯,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一边和其他的人闲谈,一边不动声色地把廖伟光的手挡掉。

“这么护食啊!”廖伟光不满地嘀咕。

林曼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也不主动去转桌上的圆盘,跟前是什么菜,她就吃什么菜。

倒是旁边的方灵,热情地给林曼夹了好几样菜,又盛了一碗花蛤冬瓜汤,“还喜欢吃什么,告诉我,我给你转过来。”

林曼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面前的汤碗忽然就被拿了起来。

程嘉煜把碗端到唇边,低头吹了吹,自己又尝了一口,才把碗又放了回来,低声对林曼道,“还有点儿热,别烫着。”

程嘉煜面前的盘子里放着好几只油焖大虾。他正在跟对面的一个人聊什么太阳能芯片,手上却在麻利地忙活着剥虾皮。

林曼心里偷偷地想:原来他喜欢吃虾啊。

可是,不一会儿,一盘剥好的虾肉却被放在了林曼的面前。

她有些意外地抬头,看见程嘉煜正拿着餐巾擦手,冲她笑笑,又转过头去听廖伟光吹牛。

一切都自然得无懈可击。

很快,方灵发现了林曼的一个小秘密:她好像不吃香菜。看她安静不语地拿筷子把细小的绿色叶子从菜里拨拉出来,堆在自己盘子的一角。

“不爱吃香菜啊?”方灵低笑着问林曼,态度像是个和蔼亲切的大姐姐,“他知道吗?”

一边说,一边往程嘉煜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爱吃,像洗洁精的味道。”林曼老实回答,“他,应该知道吧。”

自己从没把这个当成一件事正式提起过,但是一起吃饭的时候,也没有特意瞒着程嘉煜。

所以,他也许是知道的吧。

林曼也不是十分清楚。

于是,这么想着,她也抬起头来,看向程嘉煜的方向。

程嘉煜许是感受到了注视的目光,转过头来,正看见方灵和林曼两个人都在盯着他看。

“怎么了?”他挑了下眉。

方灵脸上的笑意味深长,“哎我说,小林妹妹不吃香菜,你知道吗?”

程嘉煜有些不屑地“嗤”了一声,“那怎么了?我还不吃芹菜呢。”

方灵一下子笑出了声,连连拍着林曼的肩膀,“小林妹妹你可以啊!”

林曼纳闷:不吃香菜有什么“可以”的?

那边的廖伟光不明所以,只顾着拔高了嗓门插嘴怼程嘉煜,“方灵也管小林叫妹妹,你怎么不让她喊你爸爸?!”

方灵抿着嘴又打量起林曼:这小姑娘看起来文文静静、乖巧柔顺,竟然能把程嘉煜的脾气磨没,也是奇了。

她记得清清楚楚,程嘉煜以前最烦挑食的小贝,他定的家规里就有一条:但凡被他发现哪样东西不吃,戒尺都是100下起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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