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旧夏风铃--47. 年少

那一晚之后,他们才算真正确认了关系。

因为那是初语第一次开口说喜欢他,性格疏冷的女孩对谁都是一副淡漠的模样。

即便是她的父母兄长,都极少见到她情绪有波动的时刻。

木头美人。

学校里的同学都这样叫她。

喜欢她的人没有很多,因为她对谁都冷。

那种冷,不是高高在上的刻薄孤冷,而是天生埋进骨血里的沉静与疏离。

她不爱与人亲近,却有一个爱她爱到人尽皆知的男朋友。

高三那年,他们的教室相隔一整条长廊。

课间休息时,初语偶尔会同江琛站在教室外说话。

她没什么朋友,长大后,女孩子们都不大爱和她玩。

羡慕她有那样耀眼夺目的男生喜欢的同时,却又不屑她的冷淡安静。总觉得她在装,温柔皮相下暗藏锋锐利刃。

那时的冬日也暖,阳光洒满教室前的长廊,也洒在女孩白净光洁的前额。

轻软的和风缓缓吹过,拂过她颊边的发丝,贪恋着她的温柔。

江琛趴在前廊扶手上,望着初语的侧脸出神。

女孩低垂着脑袋,偷偷在手机上与人发送信息,周遭的吵嚷欢闹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

她总是恬淡而清冷,像春日里匆匆落下的雨,像藏在深宵中的晚风。又像是一场转瞬即逝,抓不住的梦。

江琛伸手拽下她的马尾,问:“这几天怎么没见到你男朋友?”

要知道,往常如果让顾千禾看见初语同他站在一起,肯定会冷着脸从走廊尽头疾步走过来。

颇为蛮横地张臂将初语揽进怀里,不顾任何目光,重重揉乱她的头发。

初语抬起头,说:“他最近去参加京大的保送生考试了,昨天面试结束,今天在家休息。”

江琛怔了怔,想起这人上个月拿到物理竞赛国一金牌的大字报还在教学楼前的布告栏上挂着。顿默好一会儿,才道:“简直就是怪物,天生的学习机器啊他。”

初语愣了几秒,轻声说:“千禾从小就很聪明的。”

而他那种没日没夜刻苦钻研的悍劲,早已达到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耳边的风声很轻,江琛又笑着问:“你跟顾千禾在一起累不累啊?听说他脾气不好。”

初语凝望着不远处的天空,摇摇头。

江琛默了默,不知想到哪里,忽然笑出声:“你去年不是还很烦他的么?又是躲着他,又是跟他撒谎说你和我在一起了,吓得我每天放学路上都以为自己会被人追杀。”

“……”

“诶,沈初语。”他碰碰初语的胳膊,向来温煦的面孔浮出些狎弄的笑意:“你不如和我在一起吧,咱们俩背着他偷偷好,反正他现在成天都不在学校了。”

初语收回胳膊,沉下脸:“不要。”

江琛笑红了耳根,重新趴回栏杆上,偏头看着初语,很久都没说话。

不多久后,耳后传来一阵嘈乱窃语,女孩子们抑不住欢躁的欣喜,统统聚在一起往同个方向看去。

初语反应向来比旁人慢半拍,等她循着众人目光转过头时,已经被人伸手捏住了后颈。

少年温热干燥的掌心贴覆上来,指腹间的薄茧沿着她颈侧皮肤轻轻摩挲。

“干嘛呢?”

眼前是一张少年人的面孔。清绝峻深的五官轮廓,隐于光影之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

江琛倒是不说话,转身背靠着栏杆。

初语有些懵,偏头仔细望着顾千禾,片刻后,又露出温软的笑,小声同他告状:“江琛说,要我和他偷着好,不告诉你。”

一旁的始作俑者失笑不语。

顾千禾懒得看他,抬起手,轻轻摸了摸初语的脸,为她抚整颊边的碎发,露出旁人少见的温柔:“脚踏两条船啊……沈初语,你有那个本事么?”

少年天生有副绝好的皮囊,高鼻深目,薄薄软软的嘴唇,肩颈平直而宽,个头极高。

女孩子们都爱看他,仿佛只要看见那样一张精致夺目的面孔,就会从心底里生出欣喜。

可那个男生满心满眼就只有一个人。

初语迎着许多人的视线,乖顺地,悄悄牵住他的手,小小声说:“我没有的。”

江琛无语地闭了闭眼,临走前丢下一句:“你俩不秀恩爱就会死。”

冬日里的暖风将半空中的云絮揉碎了,浮动中悄悄变换着形状。

天际之下,藏着少年们的诚挚热望,也藏着那些没说完的故事。

-

十八岁的新年,冬夜的露台。

即便顾千禾当时已经拿到京大的保送生名额,但他也早在去年年末向美国的某所名校递交了最终申请。

他的野心与恒性早有明确指向。

而他的未来,也早已脱离了平凡人的轨迹,变得远不可及。

那一天,他们并肩倚靠在一起,手里共同握着一只烟花棒。花火绽出的那瞬间,空气中有着明火点燃的干燥气息,烧得正浓烈。

燃放时,烟花棒微弱地震动,被攥在掌心里,竟有些烫手。

入夜后的天空被烟火照亮,他们在一起,笑得那样甜。

短促的绽放过后,新年钟声敲响。

他对初语说:“我爱你。”

一直一直都爱你。

-

春末,顾千禾收到美国那所大学的offer发放。

学校位于旧金山湾区南部,从京市直飞过去的航班需要将近12个小时。

他还没做下决定。

初语却一天天地沉默下来。

情绪总是昏闷的,像被浸在一滩死寂的池水中。

连偶尔回来一次的大哥都看出她的反常,头一次摆出严肃的态度,劝慰她说:“之后不管千禾怎么选,你都不能跟他置气。”

在那一年,哪怕是国内最顶尖的学府,似乎也无法与美国那所名校相较。

而他的犹疑不决,仿佛都只是为了初语。

初夏来临时,猫猫的脾气也变得愈加古怪起来。

某一天,江琛放学后来给初语送复习笔记,两人站在庭院内说了会儿话。这时江琛看见趴窝在藤椅边的猫猫,主动提出想要抱一抱。

谁知看似温驯慵倦的猫猫刚被江琛抱到怀里,下一秒,就猛然发起躁,在他胳膊上挠出好长一道血口。

顾千禾骂江琛活该,到了晚上却将猫猫抱在怀里,细心替它剪去过长的趾甲。

昏柔的灯色落在少年与猫的脸上,美得像是一幅画。

他捏住猫猫的小肉爪,对着光源,生怕剪到它的血线。向来凶狠古怪的猫猫一到他怀里就变得乖顺起来,初语坐在一旁静静看着,总觉得他抱了一只假猫。

剪完了,猫猫仍赖在他怀里不肯走。叫声低软,不断用脸蹭他小腹。

初语用手轻抚猫猫的脊背,有些吃味似的小声嘀咕:“坏猫猫,你只喜欢哥哥不喜欢我。”

顾千禾看着她笑,为了她这孩子气的一幕,心都软了下来。

于是他倾身吻向初语的脸颊,用嘴唇轻轻拂挲她细白雪润的侧脸,笑着告诉她:“宝宝,我只喜欢你。”

——

这章甜得不像我这苦逼能写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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