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欲之审判--初得异书

问题是少妇的老公一个月里有半个月不在家,而少妇依然能够夜夜春宵。

此时朱奚躺在床上听着不断传入耳中的女人浪叫,翻了个身,手捂住耳朵,那浪叫声仍不住地往耳朵里钻。没完没了。

“天天捅,也不怕被捅破了。”

朱奚咕哝。

夜夜受浪叫熏陶,按理朱奚早该习惯,或者麻木,本来也是这样没错,但今晚她却异常心情浮躁,难以平静。

手往身下探去,一手儿的水,还有一种难以说清的痒意,把腿夹起来也一样是磨人。

朱奚自然知道该怎么解决这种痒意。

从她对异性有了朦胧渴望却不敢尝试的时候,手指便成了她最好的慰藉。长年累月下来,早已知道揉在哪里,怎么揉能让自己舒服。

和杨晓宇交往的那半年里,他多次提出要和她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但都被朱奚拒绝了。这并不是说朱奚有多看重那层膜,或者多么保守。而是在杨晓宇身上始终缺乏一种让她想做的欲望。

说白了,就是她对他没有那种性冲动,之所以和他回去见公婆。只是觉得谈了半年,是时候了。也不知为何相对于真人真枪的做,朱奚更喜欢进入自己的幻想世界,幻想着某些男人某些自己想象出来的男人来做。

她觉得自己是病态的,既性冷淡,又性饥渴。

非常矛盾!

隔壁少妇的浪叫仍在不断的传来。

那粒肉珠珠已经被朱奚揉的坚挺肿胀,一股股淫液从阴道深处流出。

朱奚将双腿曲起,加快了手指揉磨的速度。长长吐出一口气,终于将自己送上了顶峰。她喘着气,平复那股余韵。

隔壁仍在没完没了。

那女人也不怕纵欲过度早衰啊?

事实上,朱奚完全是忌妒心在作祟,她也想尝试那么痛快淋漓让她呻吟大叫的性爱,只是生理上没有男人能让她产生那种冲动。

手机响了,朱奚把手机一关,扔到一边,拉了被子蒙上脸,睡觉。

翌日在楼道上,朱奚碰到了少妇出差回来的的老公,忍不住往他头顶瞧了瞧。男人有些莫名其妙的摸向头顶,问她,“我头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朱奚摇头,“没有脏东西。”

只是顶着一片绿云,而且是绿的发亮的那种。

一天时间过去了,昨天晚上发生在身上的异状并没有引起身体的任何不适和异常。忐忑了一天,要忙着收拾行囊,这件事就被朱奚抛在了脑后。

入夜,在又一轮的靡靡浪音轰炸后,朱奚蒙住头就要睡去。

“认主完毕。”

一道突兀的声音自朱奚脑中响起。

这一下把朱奚的瞌睡都给惊飞了。

认主?认什么主?

不知为何,朱奚第一个联想的便是前天夜里消失在她体内的,名为《欲望审判》的书。

很快,朱奚的脑海中出现了一行字。

嗔、贪、恶、性仍人之欲,欲分两面,一面为正,一面为反。

这行字间接验证了朱奚的猜测。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身体里?”

人对未知会产生本能的恐惧。朱奚同样如此。然而在说完认主完毕后,任凭朱奚怎么问,那道声音再也没有响起过,身体也无任何异常。

惴惴不安的过了一夜,第二天阳光明媚,天气格外好,朱奚趿着亚麻编制的拖鞋,穿着睡衣懒懒打了个哈欠,走去阳台取晾着的衣服。她的阳台和隔壁是连着的,就隔着堵半人多高的墙。少妇靠在阳台上,一脸的春色,只是上了年纪,没有妆容掩盖的脸上肌肤微显松弛,也是穿的睡裙,一侧裙带滑下肩膀,露出胸前大片皮肉,摆足了潘金莲的范儿。

朱奚收好衣服正要回屋,昨晚突兀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又在脑海中响了起来。

罪妇:范芳芳。

罪名:淫乱,不守妇道。

惩罚:由主上定夺。

朱奚惊异极了。

范芳芳?不就是住在她隔壁的少妇吗?要说范芳芳淫乱,还真半点不冤枉她。朱奚看向范芳芳,就见她头上顶着两行小字。

罪妇:范芳芳

罪名:淫乱,不守妇道。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罪名……想到那本书的名字《欲望审判》,范芳芳又是淫乱罪,不是就对上了吗?只是主上定夺是什么意思,这个主上,该不会是自己吧?昨晚似乎听到说认主。

这一切太玄幻,太不可思议了。

那她该怎么审判呢?好端端的,她审判范芳芳做什么。

这审判还有一个前提,必须与性或欲望有关。

“一切恶淫皆是原罪,汝为审判者,怎能为妇人之仁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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