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山终有路(伪叔侄)--喝醉酒

顾从今和许尽欢的婚礼是中西结合的。新娘子穿着中国传统红色喜服,头戴凤冠霞帔。

酒店的装饰是偏古色古香的,有抄手廊,以及后花园,水池,整个酒店很像旧式园林的感觉。

因着清歌是伴娘,而新娘没人敢灌酒,叶崇文那厮虽是伴郎,根本就喝不了太多酒,酒量都还没顾清歌好,所以酒大多数都是顾清歌在喝。

顾清歌看着自家二哥笑得灿烂,而自己则悲催地要被劝酒。

清歌酒量好,来者不拒。一杯一杯的香槟滑入喉咙,肚子里都是水。

清歌喝高了,周围的人和事都开始旋转起来,头顶上是精致华丽的吊灯,耳边响起的是今天我要嫁给你了的歌。

清歌环顾四周,没发现顾南山的影子,她有点沮丧,顾南山为什么还没来。

沈鹤城寻了半天,才找到顾清歌,她喝醉了,缩在沙发一角,抱着个酒瓶闭着眼。

“清歌,还好吗?”沈鹤城摸了摸她的脸颊,烫得惊人,她双颊染上红晕,整个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

“不,我还能喝,沈鹤城,你别管我,我还能喝!来……干杯”

顾清歌断断续续说着话,一会儿跳起来,一会又搂着沈鹤城哭,也不知道在哭什么。

顾南山就是这种情况进来的,男人立在远处,遥遥望着。

他看见顾清歌傻傻的搂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沈鹤城,他是认识的,城西沈家小儿子。

顾南山因着刚从帝都出差回来,刚一下飞机便赶来酒店。

婚礼确实很热闹,因为是后半场,所以有一半的人都是喝醉的。

顾南山眉头微不可闻皱了皱,他眸子像冬日里的雪,又冷又瘆人,他迈开长腿,三两步走到角落处。

“沈先生,清歌给你添麻烦了,不好意思,我来照顾她就好。”

沈鹤城看着对面的男人,他墨色的眸子里是笑意浅浅,灯光映着男人的脸,他给人一种疏淡又冷漠的感觉。

这时,顾从今从远处走来,他搭着男人的肩膀,神色轻松,“小叔,你终于来了,她喝醉了,今晚让她去你那里吧,她一个人住酒店我不放心。”

原来是顾家小儿子,沈鹤城有听过顾家小儿子的传闻。

顾家小儿子是天生的商界奇才,后来接手顾氏集团之后,杀伐决断,果敢又富有远见的他,让顾氏重获辉煌。

圈子里的人,个个都是公子哥,有的人会有些不太好的癖好。又或者混迹声色犬马,花街柳巷。

但这位顾南山,但是沈鹤城没听过他的风流韵事,只听说和冷白蓝走的近。

可他还是觉着心中疑窦暗生,刚刚顾南山看他的表情充满敌意,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顾从今都出来说话了,他再怎么样都不能不放手啊,于是,沈鹤城笑得一副人模狗样,“那正好,她烦的紧,麻烦顾先生了。”

沈鹤城这话说的妙,既彰显了自己和顾清歌之间的关系,又体面地把顾清歌推过去。

顾南山何等聪明,哪能听不出来,他淡淡地应了一声,“不麻烦,应该的,清歌是我侄女。”

顾从今看着俩人你一言我一语,他笑道,“那小叔先回去吧,接下来的场合估计你不太喜欢,先把这醉鬼带回去吧。”

“行,那我先带她回去了。”

顾从今是了解顾南山的,他这个小叔一向是喜静的,由于信佛的原因,小叔看起来会有种青灯古佛的气质。

所以在顾从今眼中,顾南山终究是不太适合这种太过于喧闹的场合。

小剧场:

亲妈:哇,情敌见面了,怎么这么平静呢?

顾总拉着自家侄女,又把自己的西装外套披上,“毕竟他连对手的算不上。”

沈鹤城:“喂喂喂,你怎么这样!!太欺负人了!”

小姐妹们偷个珠珠给顾总好吗?毕竟要带一个醉鬼回家,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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