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羽羽之语和yayamao的珍珠!爱你们啾啾啾!
一夜的暴雨带走了一些闷热,盛夏的早上难得让人觉得清爽。纪北风先醒了过来,晨光让他一瞬间眯了眯眼睛。怀里的叶伶懵然无知地沉睡,手紧紧抓着他的衣服。他心满意足地一笑,轻轻地掰开她的手,走下床,洗漱之后开始做早饭。叶伶在他起身的时候就醒了过来,看着他高大的身影走出卧室,脸上不禁挂起微笑。
叶伶坐了起来,看了看窗外清澈湛蓝的天空,觉得这些日子失去的力量重新回到了身体里。
昨晚他们就在卧室的大床上睡着了。叶伶换上了新的床单被罩,清晰地感觉到关于刘娟的一些东西被抹去了,尽管她清楚地知道,刘娟在她心里的影子,永远不会淡去。
油烟机的轰鸣声停了下来,纪北风走进卧室,看见叶伶已经醒了,扶着门框朝她笑,年轻的脸带着几分傻气。叶伶头发乱蓬蓬的,眼睛肿着,眼角还有一些眼屎,但他丝毫不觉得这个女人丑陋。也许真的爱一个人,并不需要去说服自己接受那些不完美,爱若深刻,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叶伶咧开一个大大的笑,伸出双手,撒娇似的扭了扭身子。纪北风喷笑,走过去把她拦腰抱起,掂量了掂量,大惊失色地说:“哎呦,怎么这么轻?都不够我塞牙缝的了。这几天好好养养,养肥了做红烧肉!”
鹿微和穆弦的订婚仪式终于还是赶在了他们去美国之前举行。尽管时间仓促,但大笔钱砸下来,整个仪式仍然十分完美。自从消息放出去之后,两家的股票就一直在涨,除了穆弦,也许所有人对这桩事都非常满意。但穆弦也并未把不快写在脸上,这个圈子血淋淋的规则已经让他学会了忍耐。在没有能力成为食物链顶层之前,他必须默默蛰伏,积蓄力量。
临走之前,穆弦想要最后再给叶伶打个电话,却终究没有敢拨出去。他欠她太多了,让他羞于打扰叶伶的生活。刘娟火化那天,他偷偷去了殡仪馆门口,看见纪北风扶着叶伶从里面走出来,叶伶手里紧紧抱着刘娟的骨灰盒,面色苍白,像是已经多年不见阳光。他想上前抱抱她,腿却迈不出去。眼角余光扫到一辆车的车窗里伸出一个黑色的单反镜头,镜片在烈日下泛着光。穆弦的脸阴沉了下来,迅速地把车开走了。
机场的广播传来登机的通知,鹿微挽上他的胳膊,笑靥如花:“亲爱的未婚夫,我们走吧?”
三年后。
穆弦的名字忽然一夜之间变得举世皆知。年少多金,科技新贵,大长腿,英俊帅气,难得的是性别男爱好女,未婚妻也是白富美……种种标签打在他身上,每一个都让男人羡慕让女人疯狂。关于他的消息铺天盖地地占领了各大媒体,连微信朋友圈里都是关于他的心灵鸡汤——
“记住这十条法则,你就是下一个穆弦。”
“二十一岁,他成为华尔街的宠儿;二十三岁,他拥有了自己的科技公司。”
“穆弦对年轻人的二十个忠告。”
“看了他,你才知道什么叫做人生赢家!”
如果不是配图上的人那么熟悉,叶伶真的不敢相信这些文字所说的人是穆弦。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也是穆弦说的吗?”她小声嘀咕。
纪北风把她的手机抽走,凶巴巴地说:“看这些干嘛?好好的人都看傻了。”
叶伶吐了吐舌头:“我就是觉得这句话好久以前就听过了,应该不是穆弦说的啊。”
纪北风扫了一眼手机屏幕,这是一篇讲述穆弦奋斗生活的鸡汤文。叶伶刚好看到关于穆弦恋爱经历的部分,字里行间透出他对未婚妻的深情厚谊。往下一拉,就是一张照片。穆弦身着深蓝色衬衣白色的西裤,一只手搭在茶几上,指间夹着一支钢笔,简单的动作却带出了十足的绅士风格;头发剪成短短的毛寸,并不会让人觉得不成熟,反而让他有一种亲切感;脸部的线条刚硬深刻,让他整个人显得十分干练。照片上的穆弦正眼神灼灼地对着镜头微笑。纪北风不得不承认,跟三年前相比,穆弦变得有魅力多了。这让纪北风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那是大自然赋予雄性的本能。他偷偷看了眼叶伶,叶伶正在收拾书包准备去上课,脸上似乎并没有怀念旧情的神色,纪北风自我安慰道:“叶伶是有眼光的女人, 才不会被这些小白脸给蒙住。”心里虽然这样想着,仍然在叶伶去厕所的时候,偷偷地把分享这篇文章的公众号取消了关注。
他送叶伶去了学校,一转身却碰见了晏洪初。晏洪初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他几下,让纪北风莫名其妙地脸发烫。
“走吧孩子爹,该干点儿活了啊。”晏洪初语带嫌弃地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自己点上了一支,自顾自地坐上了副驾驶。纪北风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门口,叶伶的身影早就不在那里了。他脸上闪过一丝无奈,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开车,去基地。”晏洪初吐出一口烟,淡淡地说。
纪北风心里一沉,却仍然面无表情地发动了汽车。
ps:其实我昨天那章是打算接下去让他们滚床单的。但是又感觉刘娟刚刚去世,叶伶就和纪北风啪啪啪,还在她的卧室里,好像不太尊重。。。哎我就是太强调现实逻辑了,才无法写出大大大肉文啊!放弃挣扎,反正看这篇文的读者应该也已经不期待看肉了吧哈哈哈。
干了这碗穆弦牌心灵鸡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