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万花相 — 回知(三)

与回知相逢在侯府后花园,进而相互吸引,渐生情意,彼此爱慕;因缘际会风波起,后又相爱不能相守,两人错失彼此,带着遗憾和痛苦分离,一人进入朱门为妾,一人黯然远走陈崬,最后以回知凄冷清清的死在花信年华为终曲。

这是上一世,回知与庚越之间的故事。

对于庚越的所有了解,回知全部来源于上一辈子。

此时的庚越,将将十七岁刚过,他并不是一开始就生在伶人坊的戏子,他原是陈崬世家大族庚氏的旁支远系子弟,虽然是百年前远迁分家的远得几乎快到旮旯缝的旁支,但从族谱上依然可以翻查到他们这一系的记载。

他的祖父、父亲,都曾是光禄寺薄记,汲汲营营的芝麻绿豆大小官,碌碌无为,在光禄寺无功无过,不打眼也不争头,是大晋官场无数小官的典型模样。

神仙打架,大神斗法,蝼蚁遭殃。

七年前一场不大不小的派系斗争,波及到庚父这小虾米身上,说不明理不清的糊涂罪名,让庚越一家瞬间翻天覆地,被打入绝望的泥沼。

庚父获罪被罢免,与家中十三岁以上的男丁,全部遭流放徒刑,女眷与十三岁以下的男丁则充入教乐坊沦为官伎。

因为年幼,当年才十岁的庚越,才得以免去流放徒刑,充入内廷乐坊伶人班,以教养训练成一名合格的戏伶。

他四岁开蒙读书,自幼颖悟绝伦有奇赋,才思敏捷多妙想,是霍都当时小有名气的神童,倘若不是家遭天降横祸,待他成年,定是一名金榜魁首的大才子。

可惜天妒英才,他的七窍玲珑,只能沦为学习戏曲时的轻而易举,因为才华出色,并能识文断字,在一群认不得几个大字的乐坊伶人里,他更是显鹤立鸡群的出众,倒让他很受伶人坊班主的器重,对他教导起来也格外用心。

优秀的人,到了哪里都是卓尔不凡,绝不会泯然与众的,长到十七岁的庚越,已是内廷教乐坊里,人尽皆知的小生名角。

而半年后,他也将机缘巧合下,被族中一位没有子嗣的主家族老,赎了身,收养记在名下,脱离娱人逗趣的伶人贱籍,重返门阀大族陈崬庚氏,成为族老的继承人。

只是他回到陈崬庚氏后的情况,那时已经身处燕王府后宅,消息蔽塞的回知,并不知晓太多,但是想来,他那样出色的人,定不会让自己过得落魄又处于劣势的,他必会一鸣惊人,从此青云直上。

黛眉集颦,如雕如琢的玉指轻叩桌面,略思忖,少顷,回知吩咐:“夏熏,你去请妈妈过来一下。”

夏熏放下手上正在整理的香片,应声而去。

深吸一口气,回知清楚,现在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自那日从正庸侯府回来后,她的心就一直提着不曾落下。

借着上辈子的经历,回知知道,用不了几日,对于她的美貌,会由侯府寿宴上的宾客和诸国使节,交口相传,发酵般从霍都逐渐外传,越来越盛名远播。而燕王,也会如上一辈子一样,不久就要寻芳而来,步步为营,开始他的强势掠夺。

重回人世那日起,回知就开始做好脱身的准备,假如不是为了再次遇到阿越,她早就已经离开挽伊楼,绝不会选择去赴侯府寿宴,让自己再次面对燕王,陷入可能会重蹈覆辙的境地。

有取有舍,她不得不行了一步险棋。

现在已经见到阿越,那她就不再多留一刻,徒生波折。未免意外,眼下她必须尽快脱身离开才是。

轻笑一声,回知眼底露出几分愉悦。

或许是因为有上一世缘分,她与阿越这次竟比上辈子还要一见如故,彼此情愫暗生,让阿越摒弃防备的相熟相知,想起阿越羞羞答答的应邀模样,回知不由又莞尔。

阿越真的是可爱啊。

“女儿呀,叫妈妈来有什么事?”季妈妈来得很快,人还没进门笑声已先到。

一阵浓郁的香风里,季妈妈肥胖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回知站起优雅的行了个福礼:“见过妈妈,回知的确有要事和妈妈相商,才要麻烦妈妈过来走一趟。”

季妈妈一屁股坐在桌边的梅花圆凳上:“我的宝贝女儿哪里这般客气,说吧说吧,妈妈听着就是。”

自从回知去赴了侯府寿宴回来,本就美名远播的名声又更上一层楼,求见的帖子每天多如牛毛,让季妈妈挑都挑不过来,送上门的定金一个比一个的厚重,贵人们出手大方,季妈妈喜得做梦都笑出声,没有什么比天天数钱数到手软让她更畅快的了。

心情大好,季妈妈对着回知也比平日更加和颜悦色,这几天,笑脸都带着谄媚讨好。

提起茶壶为季妈妈斟了杯茶,回知将桌上放着的乌木匣子推往季妈妈面前,但笑不语,只是端起茶盏轻抿一口。

季妈妈挑眉,满脸狐疑,抻手打开匣子,只见里面装满厚厚一叠的银票,每一张都数额惊人,即使是季妈妈这见多了金银财禄的精算人,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眼皮子乱跳。

回知,竟身怀这样多的私钱,让她震惊得瞠目结舌。

面对如此数额惊人的银子,季妈妈又惊又疑,不安的强笑道:“女儿啊,你这是……”

“妈妈,我要赎身。”回知定定看着季妈妈,一字一顿的缓声道。

“什么!?”季妈妈惊得从凳子上跳起。

“我要为自己赎身。”

回知再次郑重说道,神情严肃认真,没有半分玩笑的冷凝。

拿出匣子里那沓银票的上面几张,漫不经心的用指尖拨弄,她的眉眼清冷平静:“这是我积攒了多年的全部身家,我想即便是妈妈,也不曾见过这么多的银子吧,回知愿意倾尽所有为自己赎身,只望妈妈大发善心,怜我日日对人曲意相逢强颜欢笑的苦,让我赎身离开,求妈妈高抬贵手,放回知一条出路。”

季妈妈瞪大眼,像是见了鬼似的瞪着回知上下打量,一时间心乱如麻,即为这巨额银钱心动不已,又为回知的突然决定难做判断。

但是她知道,回知,这棵摇钱树,决不能放!

定下心神,季妈妈慢慢坐下,皮笑肉不笑的冷声道:“回知啊,你是得了失心疯还是怎的?不是妈妈说你,以你的聪明,难道还能不知道?赎身这事,楼里别的姑娘,或许可以,但是对你而言,绝不可能的,没得商量!”

“妈妈,你错了,我不是在和你商量,我是在告诉你,我的决定。”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只要我愿意,一切是必然。”

回知淡定的将手中的银票放回匣子:“我自幼生长在挽伊楼,见多了楼里的各种腌臜事,也知道妈妈多的是让不听话,不服教导的姑娘,求生不得求死无门的手段。”

“可是妈妈,一件珍稀无价的宝物,完好无缺时,自然可以价值连城人人趋之若鹜。”清丽的眼,狠绝的颜色,明明是皓齿朱唇倾国倾城的少女,这一刻,却如修罗女屠世一样的狠厉决绝:“但是宝物一旦破了,坏了,毁了,那就是一文不值,扔到角落都嫌碍眼的垃圾一堆而已!”

“只要我想,我多的是手段自毁容貌,自断生路,自尽寻死!”

“我敢的,妈妈,我敢的,你拦不住,防不了的。”

季妈妈大惊失色,即便她见多识广,经历诸多,也被此刻回知的模样骇得愣在当场,一时间脸色七彩缤纷,异常难看。

转瞬,先前还一脸狠色的少女又笑靥如花,轻声细语的劝解:“所以妈妈,与其留下一个不听话的,还极有可能让你麻烦不断的祸根,不如收下这笔钱财,多买几个伶俐的好苗子好好栽培,何必花这个心思跟一个必然的死局纠缠,非要闹个鱼死网破,人财两失,最后什么都捞不到呢?”

“妈妈一直是个极聪明,懂得利害取舍的人,你说呢?”

季妈妈胸口剧烈起伏,喘着粗气,神色复杂的盯着匣子里厚厚的银票,目光闪动,一脸的挣扎,纠结得脸上的赘肉都在抽搐,看上去满脸狰狞。

这边是令人垂涎三尺难以抗拒的巨财,那边是真的狠得下心自毁自尽的摇钱树,不!这已经不能算摇钱树了,回知这丫头自小执拗,下定决心的事,即便撞了南墙也绝不回头!

她的性子,再没有比从小养大她的季妈妈更加清楚的了,所以才由着她做挂牌清倌,不敢逼她卖身接客。

一番思量权衡之后,季妈妈一拍大腿,咬牙狠下心来,做出了取舍。

“阿知,阿知,快来快来!”

放下手中浇花的水瓢,回知盈盈转身走出后院,只见庚越卷着袖子扎着长衫站在前院的一角,欢喜的指着旁边立好的鸡篱,回知新买的看门老仆齐伯,哭笑不得的站在一旁,看着那不甚齐整的鸡窝篱笆,满脸的一言难尽。

“篱笆我弄好了,这次一定不会再让鸡子逃出来!”庚越兴高采烈的,并不断自我肯定:“一定的,嗯,肯定行的!”

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帮回知扎鸡窝篱笆了。

前几次,不是扎立得不稳,半夜全倒塌了,就是扎得太稀疏,让回知第二天起来,只看到满院子乱遛哒的鸡,要不然,就是做得太矮,鸡全飞了出来,蹲在院子里的那棵枇杷树上,咯咯叫得欢。

你来我往,总之,庚越是与回知养的这几只鸡较上了劲,誓要将鸡圈禁成功。

他俊美的脸上挂着汗滴,鼻尖泛红,凤目闪亮清透有如稚子般,满满的都是天真喜悦,一派懵懂纯净。

忙碌了一上午,他把自己弄得一头一脸的灰尘,衫角下裳俱是泥点,明明是个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秀骨清容的尔形翩翩郎君,偏要把自己弄得像个农夫,一身狼藉,失了平素的优雅仪容。

回知又是好笑又是心疼,抽出帕子为他擦汗:“都叫阿越你不用做这个,又不是你擅长的,何必累着自己,我明天会叫齐伯去请杂工来做,哪里用你这样辛苦。”

庚越羞涩的抢过帕子胡乱抹了抹汗,偷偷用眼角瞄到齐伯识趣的退避后,才不好意思的含糊表衷心:“我,我自己来……,我知道,自己帮不了你什么,可是,可是……阿知,我想为你做点什么的……”

怯怯抬眼,小心窥量回知的神情:“阿知,我,我是不是……很没用?”

看着他对她处处小心,万般在意的模样,回知心软成一团棉花,又轻又柔的不成样子。

微微一笑,伸手捏捏他紧张蜷起的手指,仰头凝视那双澄湛无垢如孩童一样的眸子,轻笑:“傻阿越,你在我身边,比什么都重要,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离开挽伊楼的。”

刹那间阴霾全扫,庚越笑得开心极了:“阿知,阿知,你最好了。”

他心里又甜又暖,四肢百骸都酥了,满心满眼全是面前的这个少女,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最喜欢阿知了,莫名的就是喜欢她,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她,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喜欢到想起她,都会觉得心脏难以言喻的酸胀,浑身发麻。

两个人牵着手,傻傻的站在院中执手相笑,蜜一样甜美的气氛笼罩着两个人,阳光洒在身上,镀上一层暖意,岁月如歌,时光静好。

回知收拾了午饭,与庚越吃罢,两人到不远的小集市走了走,买了些小东西,直到天色不早,庚越才送回知回去,分别时依依不舍,千般不愿回教乐坊。他面上郁郁,心里戚戚,万分的不舍,现在还没有离开,他已经在焦着的期盼下一次的休日,能再次见到回知。

再多的不舍,还是要离开,回知目送庚越沐浴在夕阳下颀秀挺拔的身影逐渐消失,喟叹一声,吩咐丫头小年关门下栓。

虽然知道很快还会见到阿越,但是每一次分别,依然叫她心中难掩黯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阿越长相厮守,朝暮不离。

赎身离开挽伊楼,回知当日就悄无声息的在京中一处偏巷小宅落脚,这里是她重回今世时,早早做准备偷偷买下的院子,周边都是良民,安全不错,也足够安静。买宅子时,一并找了可靠的牙婆子,买下一个十三、四岁,身世清白,憨厚老实的小丫头小年,专门打理日常杂事,还买了一个老仆齐伯守门看院,两个人买的都是死契,为的就是稳当。

回知准备在这里暂时安身一段时日,一边和庚越培养感情,一边等待他重回陈崬庚氏的那一天。

虽然为从挽伊楼脱身,几乎耗尽全部身家,但是回知还是蓄有一些体己银钱,足够她什么也不做的吃用五年。

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她整日大门不迈二门不出,采买日用都交给小年和齐伯,她平常就在宅子里种种花,养养鸡,再就是画画看书,绣些织物,让小年卖到绣坊挣点家用补贴,日子清静舒服。

庚越自那日与她在侯府相识后,一到休日,无论刮风下雨,都准时到回知的小院,陪着她说话烹茶,抚琴下棋,虽是毫无新奇的平淡,两人却很满足,感情是一日千里,愈来愈笃,甜蜜异常。

两人也不需去哪里,刻意做什么,只是彼此陪伴,坐在窗前静静地一起看书,闲聊些日常琐碎,偶尔去周围的小街小巷随意走走逛逛,这样的寻常,就能让两人觉得日子实在美好,只要能在一起,每一刻每一时,真的是幸福极了。

感情越深,彼此都觉得相处的时间太过短暂,相见的时光过得太快,恨不能日头永远不落下,永远可以与对方朝夕相对,不分离。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