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初戀沒走散(完) — 9.老娘現在還是他的室友呢!

搬到宋子曦家,已经过了五天,而这五天,陈如意却再也没见过宋子曦回到家里,看来他说的大案件还真的挺大挺麻烦的,才让他忙到有家归不得,也难怪他会没有女朋友了,这麽忙碌哪还有时间谈恋爱啊,说不定他在事务所忙着翻法条看证据忙到天翻地覆,连吃个饭睡个觉的时间都没有呢!……咦?说到这个,不知道……这几天宋子曦有没有好好吃饭?不知道……他好不好呢?

不对啊,她干嘛这麽关心他!

她摇了摇头,想让脑袋里关於宋子曦的事情全都飘散消失於空气之中。

「如意,你干嘛摇头摇得这麽用力啊?哇,你脸很红欸,你该不会发烧头痛吧?」一旁的刘闵齐关切地问道。

「啊?……哦,没……没有啦。」陈如意低过头继续整理待会要送件的稿子,顺道拿起桌上的随身镜一看,……呃,脸还真的很红,难不成她竟然想宋子曦想到脸红了?

「没有就好,如果真的不舒服要说哦!」刘闵齐拍着她的肩继续关切地说着,「对了,前几天你不是请假搬家吗?新家如何啊?」

「很好啊,离公司又更近了些,搭公车只要三站就会到了呢,以後我都不用提早起床出门了!」她开心地与刘闵齐分享着这几日的新生活,虽然她先前住的那栋老旧公寓离公司也不远,但毕竟还是得坐个半小时的路程才能到,且若是遇到尖峰时段塞车,一路上走走停停的话,恐怕就会拖到四、五十分钟才能抵达公司,更可怕的是,公车班次很少,要是错过上班前的那班公车,就得再多等一个小时才会有下一班了,所以陈如意以往上班总是提心吊胆地提早出门,以免错过公车或遇到塞车的情况。

然而,现在她完全不用提早出门了,因为宋子曦的家是位於很好的地段,周遭的交通也相当方便多元,光是公车就有好几班会经过,更别提附近还有捷运了,总之就是一个去哪都方便的地方,再加上宋子曦家比起她的旧家离公司更近一些,所以完全可以让她睡到饱慢慢起床洗漱打扮,再慢慢地出门搭车,时间都还绰绰有余。

「陈如意!刘闵齐!你们两个还要聊到什麽时候?」曹老头双手叉腰站在办公室门口,怒气冲天地看着他们,「刘闵齐,你下一期《体坛浪潮》的美编到底是做好了没?还有你,陈如意,我刚刚不是叫你快去印刷厂送稿件吗?」

「啊!是是是,我这就去!」陈如意迅速地将桌上厚厚的稿件整理好并夹进资料夹里,又匆忙地提了包包准备逃离现场,临走前还给了隔壁桌的刘闵齐一个哀悼的眼神,愿他待会能在主编大人曹老头的怒火下留有全屍,好让她回来给他收屍,而刘闵齐一脸悲壮地挥挥手,示意让她赶紧远离这一触即发的战场,陈如意便很不争气地丢下她的战友刘闵齐,火速地离开了办公室。

大学毕业後,陈如意选择留在了天北市工作,毕竟是大城市,工作机会比较多,而且她在这城市读了四年的书,早也习惯了这城市舍不得离开。她毕业後便进到一家规模中规中矩的杂志出版社公司,名叫戈登出版社,而刘闵齐是与她同时进公司工作的同事,在员工训练完後,他俩都被分配到编辑部,在人称曹大爷的主编曹大正底下工作,陈如意负责文字编辑,而刘闵齐则是美术编辑。

但由於近来人手短缺,他们时常得身兼多职,不仅要针对自己负责的刊物写稿、校稿,空闲时还得去协助其他小组、处理印刷事务、帮采访组写采访稿等等,反正就是许多杂七杂八的事情都是编辑得做的工作,忙起来也是可以让人筋疲力尽心力交瘁痛不欲生,只能感叹,出版业真的是条血汗泪交织而成的不归路啊。

可能是因为同期又同个部门的关系,陈如意和刘闵齐交情还算不错,我俩时常相互协助对方在期限内完成工作,也会绞尽脑汁想办法帮对方逃离曹老头的魔掌,而主编大人「曹老头」这名号也是她和刘闵齐私下取的,这名号的由来倒并不是曹主编很老了,单纯只是因为他一发气怒来还挺像个顽固的糟老头似的,这就是为什麽她和刘闵齐会称他为「曹老头」了,不过,他们俩都不敢当着曹主编的面叫他曹老头就是了,毕竟他们只是个小小的编辑,俗仔两枚,哈哈。

到印刷厂送完稿件回到出版社後,陈如意松了一口气地瘫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总算是暂时将手头上的工作都告一段落了。

她随手拿起桌上放着的书,意兴阑珊地随便翻阅着,赫然想起离开前那个被她留下的战友刘闵齐,於是便探头看向隔壁的办公桌,却见他不知道在看什麽杂志看得正认真,她好奇地问:「欸刘闵齐,你在看什麽啊?」

刘闵齐闻声抬头,用气音小声地回答:「哦?你回来啦?我在看新一期的《新职人》。」

陈如意大惊,而惊吓过度的结果便是她回话大声了点:「什麽?你竟然在看我们死对头出版的《新职人》?你要是被曹老头看到你就死定了!」

「嘘!你小声点!」刘闵齐紧张地说道,还顺手拿过她手上的书盖住他的《新职人》。

沃德杂志社出版的《新职人》一直是他们戈登出版社最大的劲敌,每个月都和他们主打的商业杂志《商业王朝》竞争各大书局畅销排行榜的第一和第二,也正因如此,他们的上司曹老头特别讨厌《新职人》,还订下了「编辑部员工只准看自家公司出版的《商业王朝》」这种莫名其妙的不成文规定,凡是被曹老头发现看《新职人》的人们无不被他一顿臭骂。

现在她还真是佩服刘闵齐的胆量,竟然敢在办公室内明目张胆地看《新职人》,简直不要命了。

刘闵齐见陈如意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一手拉过她的椅子,将她拉到他身旁细声道:「我跟你说啊,这一期的《新职人》很不得了啊!」

陈如意怀疑地看着他手上的杂志,「怎麽个不得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刘闵齐贼笑着,神秘兮兮地继续说:「听说我们上一期《商业王朝》的话题人物,上层的总编辑本想让采访组去访问一位知名的大律师,结果采访组却碰了个壁,被人给回绝了,听说是人家大律师想低调点,不愿接受出版社的采访。没想到这期的《新职人》竟然出现了那位大律师的访谈欸,真不知道沃德杂志社用了什麽手段才让大律师答应访问,啧啧啧,这完全打脸了我们戈登出版社啊。」

「还有这样的事啊……,虽然《商业王朝》不是我负责的,但好歹我也是编辑部的一员,我竟然会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谁叫你前阵子跑去帮忙小鹿他们校稿《体坛浪潮》,也不想想自己手上还有下一期的《文学志》要编辑,最後把自己忙到整个人乌烟瘴气的,肝都快爆了吧你。」

陈如意偏头一想,想起了前阵子累得像条狗的自己,不禁对着刘闵齐傻笑:「没办法,谁叫小鹿他们那组人手不够,曹老头只好叫我先过去帮帮他们嘛,我这可是在发挥编辑部的同事爱啊!」

刘闵齐对她翻了个白眼,「别忘了编辑部的同事爱一向很脆弱的,尤其在『下班』这两个字面前特别脆弱。」

「这倒也是,唉……」,编辑部脆弱的同事爱还真是令人感到一阵唏嘘啊,她深深地叹着气,同时又想起了方才说到的大律师,兴许是因为宋子曦也是律师的关系吧,她突然对於律师这职业感到有些好奇,「对了,你刚刚不是说《新职人》采访了哪个大律师吗?都写了些什麽啊?」

刘闵齐环顾四周後,将杂志翻了几页,再偷偷递给了陈如意,小心翼翼地说:「你自己看吧,我帮你把风。」

她接过杂志後将它放在腿上,准备低头详读时,却先被文章那鲜红斗大的标题给吓了一跳,险些惊呼出声,因为标题写着「法律界最高颜值、律师界最强世代—宋子曦律师独家专访」。

这……她这最近也和宋子曦太有缘了吧,到哪都有他的身影,连看个杂志也能看到他的专访。

虽然她知道宋子曦是个大律师,但她还真没想到他竟如此有名气,连他们出版社都曾经想访问他,难不成国内都没其他律师人才了?还有……法律界最高颜值?律师界最强世代?沃德杂志社这标题也下得太……太危言耸听太拍马屁了吧,至少罗媺欣她那未婚夫郭隽也是长得俊秀端正、英姿飒爽,在律师界里名气貌似也不小,怎麽出版社都不去采访郭隽而都只想专访宋子曦啊?

看来,她只能再次坚信,这个国家可能真的是没有法律人才了。

「看得如何?这个宋子曦是不是很厉害呀!」刘闵齐在一脸崇拜地说着,「毕业於国内顶尖大学T大法律研究所,研究所还没毕业时便考上律师执照,而毕业後就自己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凡是他经手的案件无不打胜仗,杀遍整个法律界无敌手,执业到现在从没有负面新闻,堪称新世代中最强律师,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才25岁欸,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现成的黄金单身汉啊!一想到这麽厉害的人竟然跟我们同年纪,我就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啊,唉!」

嗯……陈如意心想,即使宋子曦不当律师,就凭他家那个土豪实力,也足够他当一辈子的黄金单身汉了。

她只能乾笑道:「其实……他也就只是个普通人啦,没什麽特别的。」

刘闵齐一脸狐疑,「你怎麽知道?你认识他?」

她讪讪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地说:「嗯……我是他国中同学。」

刘闵齐挑眉,调侃地问:「就你这水平也能跟他当同学?」

她站起身将杂志丢回刘闵齐的桌上,抬起下巴骄傲地回他:「哼,我还是宋子曦的高中同学呢!」同时在心里呐喊着,老娘现在还是他的室友呢!

她说完便滑着椅子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开始收拾东西,胡乱地将手机和桌上几本书塞进包包里,又突然想起刚刚被拿去盖住刘闵齐的《新职人》的那本书,便伸过手从刘闵齐桌上拿了回来一同塞进包包。

刘闵齐见状问道:「你又要出去?你不是刚回来吗?」

陈如意指着墙上的时钟,一字一字地说:「我、要、下、班、了!」

「什麽?」刘闵齐转头看向时钟,正是美好的下午五点整,哀喊道:「糟了……我下一期《体坛浪潮》的美编还没做完……。」

陈如意对着他甜甜地一笑,「你加油,我先走啦,再见!」

当她转身准备离开时,却听见刘闵齐在她身後大喊着:「陈如意,你的同事爱呢?」

她头也不回地回道:「别忘了,编辑部的同事爱在『下班』这两个字面前特别脆弱。」

刘闵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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