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水晶 — 第四章 - 巧合 (1)

施诗不相信算命、星座,她一直认为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机会来临时好好抓住,放手一搏。成功固然可喜,失败就摸摸鼻子认了。所以,汪可儿说甚麽幸运水晶、实现愿望,她压根儿不会相信,甚至乎有些不屑。

施诗好歹当了汪可儿多年小跟班,她以前没发现汪可儿是一个迷信的人,究竟是自己变了,还是她变了呢?或许是施诗从前一直看不清身边的一切,所以当汪可儿护短时才会震惊。早认清早离开,怎样看都是一件好事。但,有些人事物不是撇清或反抗就可了事,特别是家人。

施诗提醒自己必须心平气和面对眼前的状况,整理好思绪,再次看向一面淡然握着摄影机的庄逸聪。

根据庄逸聪的说辞他前天已到达坪洲了,他想摄下这儿的日出和日落,并且租了度假屋留宿。这天凌晨就守着日出到来,然後就返回租住的地方小睡补眠。直至日上三竿才外出逛逛,坪洲就那一丁点大,居民少,商户少,假日有少许游客到访,但与闹市相比还是清静多了。他逛了一会就到冰室回味一下之前嚐过的招牌菜─虾多士。就在那里遇到施家一行人。

施母见到庄逸聪可乐坏了,这一定是天赐良机,不枉她常烧香礼佛。她知道女儿对庄逸聪没兴趣,但先当朋友看看嘛,她又没有安排相亲。

琳琳父母一早安排这天行程,邀请庄逸聪一同参与也无相大雅。施诗对施母的提议只抿嘴,然後低头攻击虾多士。她自问不是传统孝顺的女儿,但至少不会在大庭广众反驳父母。

「好啊,那我来当摄影师。」

庄逸聪本想拒绝的,他对施太太的用意不言而喻,他这次回港一趟,时间不长但已有数个长辈介绍对象给他,瘦燕肥环,各有所长,他生活了三十多年,第一次觉得自己还算抢手。至少在英国的大学城大家都在追求学术新境界,好吧......是有部分追名逐利,但都不会放过多心思在儿女私情上。

当他看到施诗的反应就觉得跟从也无所谓,人家明显对他没过多想法,看来他不用伤脑筋应付她。而且同行还有可爱的小琳琳和小杰当他的小模特儿。

他们一行人游览的地方是合家欢节目,如看看寺庙、路过灰窟厂遗址,然後到瓷器店学习如何在瓷器上绘画,全程大家都是轻松慢步,不太会消耗体力。

怪不得施诗会穿着低跟鞋来坪洲!正常人明知会走远路应该会穿球鞋或平底鞋吧?又或会背个背包方便活动。这个女人竟然穿低跟鞋、拿着名牌手袋来!庄逸聪觉得最厉害的是她倒没有喊累,仍旧从容不迫、活动自如。

当然,跟之前早上他慢跑完见到施诗穿那好几公分的高跟鞋外出,这只是小case。

其实他好几次早晨慢跑完在大厦大堂总是遇到施诗,每次她都是低头按手机,并且怱怱忙忙离开,每每擦身而过,连眼尾都没看到他。他总是嗅到她身上的香水味,还有记住她那干练OL装扮,以及那身强势气场。上次在酒楼她那身简约打扮,他也觉得很好看。

「姑姑,我想吃白白饼。」小琳琳嘟嘴拉了拉施诗的手。

「它叫芝麻脆饼。」施诗打开手袋取出一个胶袋,「芝、麻、脆、饼。」

小琳琳慢慢重覆喊芝麻脆饼数次,直到说对才将脆饼放进口里。她很快吃完芝麻脆饼又伸手问施诗要。

「先喝水。」施诗指了指琳琳妈妈。

「真馋嘴!」琳琳妈妈边摇头边拿出水壶。

施诗将放有芝麻脆饼的袋子分别传给大家。虽然不算累,但是天气炎热,他们需要休息一会补充水份。

庄逸聪摆放好摄影机回头接过食物,「谢谢。」他打算摄下这个万里无云的晴空和远方的都市。

「庄先生喜欢摄影?」施诗看到庄逸聪调整摄影机的角度,还有摄影器材,随意问。

她见庄逸聪为人尚算不俗,至少他没有嫌施父动作缓慢、施母唠叨、小琳琳爱找东西吃,小杰静静跟在自己父母身後,对他完全不理睬。庄逸聪没有丝毫不耐烦,一路上当个称职的摄影师。她有少许不好意思,一般摄影师数小时跟出跟入可不少钱啊,她可半分钱都没付他呢!她理应跟他套一下交情。

「嗯。」庄逸聪继续低头调整摄影机,等待按下快门的一刻。

施诗耸肩,不再说话,双眼越过庄逸聪,看向那远方的城市。看来庄逸聪都对她没兴趣,她乐得轻松。

庄逸聪放下摄影机,「对,除了待在实验室,我大多在不同地方摄影。」他礼貌性答话。

施诗愣住,他是回答刚才的问题吗?这已经相隔近五分钟了!

「原来在实验室工作。那你是科研人员?」她继续话题好了。

「算是吧,我在大学里工作。」他不喜欢对陌生人谈论自己,话题就到此为止吧,「你们等会离开,我带你们到码头。」

「你不回去吗?」她记得他住在她家楼下。

「打算多留几天。」安静的环境比繁华的市区更适合他。

施诗点头理解,她觉得庄逸聪是她认识的人中,特别是男人当中,最不食人间烟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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