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模模糊糊被手机震动给吵醒,萤幕上那组号码熟悉得让我一下坐了起来。
前阵子手机故障以至於通讯录被清空,现在里面只输入了最常联络的两个同事的电话。不过这个号码是我曾经倒背如流的一组数字,尽管没有显示名字,也多年没有联系,我仍然可以在朦胧睡意中一眼就认出来。
是苑真。
是那个从小学就和我要好得像亲姊妹,不管发生什麽事我都陪在她身边,最後却选择消失的那个苑真。
「早安。」接通电话,我抛弃了脑海中设想千万次怎样开口才不尴尬的开场白,然後如此简单地打了招呼。
「你还在睡?吵到你了吗?」她的回应也是如此自然,就好像我们前一天才说过话,那样自然。
「没关系,这麽早打来一定是有什麽重要的事吧?你说。」
「其实也不是真的很重要……只是我回来了,回台湾了。」她停了一下,「我一向不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所以这件事可能也不太重要,我昨天到的,只是突然想……跟你说一声。」
整整三年,整整消失三年的人,现在回来了,而且她觉得自己想要告诉我。
我们约了晚餐,在以前常去的义大利餐馆。
苑真出现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她。她还是跟以前一样,淡淡的微笑,简单却衬托出美丽。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身纱裙,像从天而降的女神。
「好久不见。」终於还是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异口同声地。
然後她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是关於哪件事,是关於一直以来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还是关於多年前我们的几乎绝裂,或者就只是关於不告而别。
「先吃饭吧,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可以好好聊的,是吗?」
她点点头,然後挽住了我的手臂,如同从前一般。
苑真说她三年前去了英国,会选择英国是因为她的第二外语就只有英文是流利的,而她不喜欢美国的氛围。也是,她这样的女孩和美国那样的地方会格格不入吧。我问她,那麽离开台湾的原因是什麽。
「告别。」她轻轻地说。
「对於什麽?」
我以为她会吐出那一个人名,可是她没有,只是用她一贯的说话方式回答了我。「青春。」她说。
我们不只是青春,连追逐嬉闹的童年都是一起的。
我们,是我,苑真,还有向谦。
是我跟向谦先认识的,他爸爸跟我爸爸是同事,他妈妈跟我妈妈是怀孕时期从怎麽补身体到以後怎麽带小孩聊到熟悉的邻居兼朋友。他大我足足两个月,他十月生,我十二月生。我们没有老套地被指腹为婚,可是从小感情就很好。
小学二年级,苑真走进了我的生命,以一种卑微透顶,却又高雅得不可思议的姿态。当时她真的只是一个小女孩,而且是被妈妈遗弃的小女孩,在雨天她哭着哭着,眼神却是不容侵犯的态度。我带她回家,帮她把头发和身体吹乾,再借她一件乾净的衣服。然後我们就变成朋友了。
後来我才知道,她妈妈跟着别的男人跑了,而原因是她爸爸酗酒又有暴力倾向。此後苑真待在我家的时间比待在自己家来得长,我告诉她只要家里不安全就不要回去,我还说,「你有我。」
因为要保护苑真,因为苑真总跟着我,所以就变成了我们三个人。向谦一句也没问过苑真怎麽了,他从不是个过度好奇的人。
「你很喜欢她吗?」只有这麽一次,向谦抑制不住好奇心,趁着苑真回家去,他在我家门口问了我。
「嗯,很喜欢。」
他表情有点局促,「呃,你知道,我问的不是朋友的喜欢,是……」
我打断他,「我知道啊,很喜欢,这就是我的答案,我很喜欢她,没有为什麽,就是这样。」
「对不起,这麽冒昧。」
我笑了笑,「没关系,我没有介意。」
这时候我们才十三岁,多麽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