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五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白纯明自小就是个受到悲剧之神所眷顾的孩子。
他不擅长跟人交流,也毫无口才。
他的长相非常普通,在某些人眼里或许还可以说是其貌不扬。
他的声音既低沉又沙哑,唱歌还是音痴。
他的身高就跟一般男性差不多,就落在全台湾的男性身高平均值上。
他家也不有钱,父母只是普通在市场推摊车做生意的摊贩,每个月赚到的钱光是要供全家吃住,以及支付他的学费,就已捉襟肘见
他唯一的兴趣只有画图,但也画得零零落落,就连要说是年纪小画不好,都有点抬举他了。
在班上,他永远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个孩子。
个性阴沉、成绩普通、做什麽都不上手,不管怎麽看,都是个让人不想靠近的孩子,也会是老师感到有点头痛的对象。
他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上几乎毫无优点可言。在班上暗恋的女孩子总会嫌他恶心而远离他,班上的孩子王甚至不屑拿他来当霸凌的
对象。
但这样的他却总是被他所不期望的对象给缠上。
却总是要接受着世间无理的爱情。
婴幼儿时期,由於孩子太容易被人拐走了,使他的母亲必须放下工作,天天在家里盯着这个孩子。
就读小学时,他则是创下了在一年之间,就被人绑架五次,诱拐失败十二次的纪录。在路上遇到变态的次数更是不计其数。虽然每次都
能在家人与警方的努力下顺利救回孩子,但这样的频率实在太令人吃不消了。
最後,头大的父母在跟警方商量之下,决定将孩子送到远亲的一位跆拳道大师门下拜师学艺。
无论如何,学个防身术保护自己总是好的。
而这个举动,却也开启了他生命中的另一扇门。
明明对什麽事都没有天赋,做什麽都不行的他,却意外的在武术这方面崭露了奇才。
明明其他的运动完全不行,打篮球球会撞到球框弹回来打到自己,踢足球脚出去了球总是没有跟着出去,打网球,捡球的时间比挥拍的
时间还要长,跑个一百公尺甚至需要十五秒钟。
但这样的他却能轻易的做出所有武打的姿势,能够高速的记起人类身上所有的要害,甚至轻易的掌握住以柔克刚、以小搏大的技巧。才
刚学了基础,就已经能够将身体比他大了两三倍的师父给摔了出去。
如果在武侠小说里,这或许就是所谓百年一人的武学奇才吧。
一开始,他非常的兴奋。为了自己终於有了一个足以为人道的长才,还是所有男孩都会梦想着的「功夫」这件事感到开心。
但他很快的就发现,这样的天赋反而会替他带来更大的困扰。
对这个领域的人来说,这样一个突来的闪耀新星,实在是太过耀眼了。
他的身边突然出现了一群想要传授家传武艺给他的师傅,而听闻风声远从国外搭机来挑战这个小学生的格斗高手更是从不间断。
而这些人也一个一个的在他面前江郎才尽,在他面前被彻底打败。
到最後,与他比武的人甚至各个都杀红了眼,就算犯规也好,总是频出杀招,他有好几次都差点在跟人比试时受到致命伤,就此离开世
间。幸亏他的天赋实在了得,每次都能让他恰巧躲过生命危险。
然而某些败在他手下的人却始终吞不下这口怨气,不仅会开始骚扰他跟他的家人,甚至会在他放学途中袭击他,跟那些对他抱持着莫名
好意的变态们混在一起,造成了新一波的困扰,也连累了学校与许多同学。
啊,总有一天不仅自己,或许连父母亲戚都会被连累,被这些莫名其妙的人们杀掉。
看着已经心力交瘁的父母,少年知道,是时候做出决定了。
他必须离开他的父母亲,否则或许某一天,他就会在最不愿接受的情况下,目睹父母的死亡吧。
虽然他也曾经想过乾脆自杀,一了百了算了。然而他无论如何就是咽不下这口怒气。他没有任何过错,他好好的遵从着这世上的规则,
普通的活在这世间。既不乱丢垃圾,也不穿越马路。他是个连小规则都会乖乖遵守的好孩子,为什麽必须要以死来承担这世界带给他一人的
不公平呢?
看着自己远亲的孩子,也是自己优秀的弟子被命运所折磨的模样。他的武学启蒙老师,那位已高龄七十,性情淡泊,对人世已大彻大悟
的跆拳道大师决定伸出援手。
「不如,你就跟我走吧。」
於是,他选择跟着师父离开。
从小学开始,每过一年就换一间学校就读,只要被缠上的频率增加,一老一少就马上搬家转学,到後来,全台湾已经没有哪个县市是他
没有住过的了。
虽然频繁搬家跟转学令他感到疲惫,但总比待在同一个地方太久,滋生过多弊端来得好。
就算无法交到任何朋友,就算功课总是跟不上也无所谓,就算总是会在夜半想起好久不见的父母而垂泪也无妨。
他要跟命运宣告,他不会输。
而早已无法从师父身上学到什麽的他,也持续的从书本或影像记录上学习着各种防身武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足以应付各种状况。
久而久之,随着年纪逐渐变大,他身旁的变态出现率也跟着减少。
或许是因为从武术殿堂消失太久了,终於也不再有人慕名前来找他挑战。
而这样的他也第一次在高中交到了好友,甚至因为不想跟朋友分开,而坚持在同一间学校读完了三年高中。这是他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虽然大学时他们并没有考上同一间学校,但也没有因此就断了联系,一直都当着最要好的朋友。
在他大学二年级时,一直关照着他的师父,不敌年岁而撒手人寰。在那之後,由於师父留下的遗产不足够让他读完大学,因此他只能中
途辍学,出外寻找工作。
然而在这段期间内没有出现的变态们,在他开始寻找工作时,却像雨後春笋般大量滋生。
最後,在他终於体会到自己不可能出外工作时,他的好朋友这麽对他说了:
「你何不选择你喜欢的事情来当作职业呢?」
在好友的鼓励与援助之下,他决定从零开始,自学绘图。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花了多少努力,才能够让一个毫无天赋的男孩,进步到足以担当起整个美术制作。
也正因如此,他投注在绘画里的热情,才能够燃烧至观者的内心。
他将作品寄给了许多徵求插画师的公司,而这些公司全都积极的邀请他加入自己的美术团队。
在长年被骚扰的经验下,白纯明其实获得了一种宛如第六感的敏锐观察能力。
他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毫无条件的对他产生异常的好感,他也可以分辨出,这世上大概有怎样的人会变成变态。只要能剔除那些可
能有问题的人,他还是能够跟大部分普通人普通地来往。
於是,他便选择了在所有回信中,看起来最正派,回覆他的信件也最普通,资本额也够大的公司。
而他的选择也是正确的。
在这间公司中,意外的上上下下没有任何人对他展露过异常的关心。
他们都是些有着自我喜好的人们,有的超级爱自己的老婆,有的超级爱自己电脑里的老婆。
但就在他的工作终於上了轨道,在他感叹着人生终於得以感受到正常而平凡的生活时,事情却发生了。
而引发这次事件的人,不是他人,而是他那位从高中以来就一直支持着他,在背後推动着他,跟他无话不谈的知心好友。
难道是他侦测变态的第六感出错了吗?
不,其实他早已有所感应,他知道不知从何开始,这个好友对他所抱持的情感就已经改变了。但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对他
的亲昵友情。只因为他不想相信。
那一天,他在朋友的家里吃了对方做的晚餐後,就睡得不省人事。
而在他醒过来,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拿着菜刀站在被团团绑住的自己面前,以自己从未见过的迷醉神情,准备将自己活生生大卸八块的
时候,白纯明的内心,真的就要崩溃了。
那真是,人生最糟的体验。
用扫腿将朋友踢倒在地,卸下自己的关节以逃出束缚,接下来,以他的能力,要打倒体能跟一般人没差多少的朋友,根本不是难事。没
有在他昏迷时就杀了他,大概是朋友最大的失策吧。
他哭着一拳一拳,将朋友殴打到昏迷,因为施力过猛,还差点不小心杀了他。
要不是他人生中留下的被害记录实在过多,根本已经成为了警界的传说,他恐怕就会因为自卫过当而吃上官司吧。
在那之前,白纯明对於变态的态度一直都是只要能够自保就好。
但在那之後,白纯明对於变态的态度,则是毫不留情。
既然这些人打算破坏自己的人生,那麽他也不需要顾虑这些人的人生
男人从此变得冷酷无情,再也没有了对人类的梦想与幻想。
只有在面对不会背叛他的图画时,他才能够露出毫无防备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