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第一个他,像是颗太阳,我是夸父,追逐着太阳。
「喂,你在哪里?」电话中传来他的声音。
「我在家。」我边咬着吐司,口齿不清的回答。
「不要再吃了。」他说。
「打来干吗?」
「出来打球吧,胖子。」
「不行,我等一下要去补习。」
「快点。」
「不行啦,要学测了。」
「等一下球场见。」说完,电话被挂上。
我把手机放在餐桌上,瞪着它。再三十天就要学测了,我现在是要去补习班好好上课,还是要陪那个老大不小的臭家伙打球?
我轻轻地叹口气,因为这从来都不是问题,我的答案永远都是陪他。
他有一张白皙的脸,就像很多爱情小说形容男主角一样,身高大概一七五以上,身材高挑,又是个天生的衣架子,有时候穿起衣服来会让人以为他是某个国际知名的模特儿。唯一和小说情节不一样的,在他的眼皮上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痣,一般人绝对不会发现,我会知道也是他无意间跟我说的,当下我很开心,我在他心中不是一般人。
虽然不是一般人,但也是不什麽特别的人。
想到这里,脸庞滑落一个湿湿黏黏的东西,我明白这东西是什麽,因为它总是在我想他的时後流下。只是这东西,是从心里面流出来的吗?
命运轻轻地踱步。
***
「很慢欸,你的腿是有没有那麽短?」等我到了球场,只见他抱着一颗篮球,坐在球场旁的铁栏杆上,接近抱怨的质问。
「我跷掉补习班的课来陪你,不知道我还要考学测吗?」我抢走他手上的球,一脸不悦的说。
但心里,却像是撒了快乐的种子,在他的笑容滋润下,瞬间开花,整片心田都溢着快乐。
「好啦,不要生气,来打球吧。」他说。
我跟着他走向他占着的球框,这个球场在郊区,其实就在我家附近,我和他也是在这里认识的。
我们的邂逅没有太多令人脸红心跳的片段,只有国中生的我骑车经过,被他的球砸个正着。
我记得我的眼镜掉了,我的脸上似乎有一块的红肿。那时,我可以感觉到脸上的灼热,热到快把我的眼泪逼疯,但身旁有很多人围着我,我眼眶像是护城河,不准眼泪冲破。
因为从小时候,只要我一哭就会被厉声斥责,好像哭是天大的错误,每次我都因为一小滴的眼泪换来一阵毒打。
慢慢长大後,虽然我没有失去哭的本能,但我学会隐藏这项本能,我害怕被人家看到我在哭,会让我觉得自己是受欺负的,是懦弱的。所以即使受到天大的委屈,我也只会对着墙角哭泣,没有声音,只有眼泪的泛滥。
记得在那个时候,他的脸特别明显,他不断问我怎麽了,要不要帮忙,我看着他脸上的愧疚,我没有说话。
他身後的朋友有些建议他送我去医院,有些揶揄他要负责我一辈子。最後,我扶起我的脚踏车,离开现场,留下身後一堆窃窃私语的人。
当我回到家,家里只有弟弟,不过他专心地玩手机,没有发现我脸上的异状,也或许他认为我的脸本来就那麽肿。
我踉跄的拿起医药箱,灼热已经逼出一滴眼泪,我很快的擦去,刚好我妈回来,她不慌不忙的拿了冰块给我冰敷,如往常的优雅而有条理。
过了一个礼拜,我骑车要去图书馆还书时,他在我家巷子口,我没有认出他,反倒是他追上来,拿着一盒饼乾。
「抱歉,那天我不是故意的。」他低下头,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
若是他那时对我而言不是陌生人,我会拍拍他的头跟他说:「下次不可以再犯错了。」。
「你是谁?」我问。
「……上礼拜不小心用篮球砸中你的人。」他说。
又过了一阵的尴尬,我才默默的想起来,收下他的饼乾,是薄荷口味的,我最恨的食物。他问我要去哪,要不要他载。我看着他超炫的摩托车,心里疯狂的点头,但实际上我摇了头。他对我笑了笑,问了我一个问题,从此我就莫名的喜欢上他。
「你是不是很害怕被别人看穿你的情绪?」说完,他转动钥匙,离开。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离去,过了好久才回过神,不断在心里咀嚼他说的话。
或许会喜欢上他,是因为第一次有人这麽直接了当的戳破我吧?可是,我依恋这份直接了当,却害怕被戳破。
「你认真打好不好?」他突然大吼。
我抬起头看向他,从那之後,他常常会到我家的巷口问我要不要出去玩,可是从不问我家是哪一间;他会买饮料给我喝,但也从不问我喜欢喝什麽饮料;有时候会带我来打球,却从不问我喜欢哪种球类运动。
「好啦。」我捡起在地上滚动的篮球。
「你是很想再被篮球揍是不是?」他说。
「……」
正确来说,他大了我三岁,现在正大学。他的大学其实在遥远的台北,不过他还是每个礼拜都会回屏东,因为他的妈妈。
他的爸爸在他国中那年,晚上开车行经一个路口时,被一个酒驾的人开车撞死,当时他妈妈就在副驾驶座,她受了重伤,当她醒过来,她什麽都不记得,就连她已经嫁人已经有小孩的事情都不记得,整天像个小孩子一样。於是他和他姐姐一起办完他爸爸的後事,每次讲起这件事,他都会语重心长的说:
「是我爸让我妈忘记他的吧?他们两个之前很恩爱,我爸一定舍不得看到我妈受苦,才选择让她忘记他的。」
如果我可以选择,我会不会舍得忘记他?
「不打了,好累。」他说。
我缓缓的走向他,顺便捡起在地上的球。
「欸,你今天打球好笨重喔。」他说。
「怎样啦!」我捶了一下他的肩膀。
「好啦为了报答你这麽棒,翘掉补习班陪我打球,下次请你吃饭。」
「好啊。」我开心的说。
「要不要一起去看我妈?」他站起身,手上抱着篮球。
「好啊。」我说。
面对他所有的要求,我总是无条件的答应,我只是想要争取更多可以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即使可能只是去巷口买饮料,如此短暂的时间对我而言都是永久而宝贵。
「我载你。」他说。
「那我的车怎麽办?」
「我再载你回来牵。」
「好哇。」我坐上他的摩托车後座,享受风的奔驰。
这种偷偷的幸福,有点甜,但甜中总是溢出乱七八糟的苦。
***
而命运翻了几页的时间……
我看着空荡荡的房间,里面什麽都不剩,只剩我的回忆。
为了他,我努力考上台北的大学,每天没日没夜的苦读,终於被我考上,心里有开心也有不舍。
要离开住了十几年的屏东,这里的每条巷子都还有我穿梭的身影,甚至有我还没尝过的新摊贩。在这里,每一阵风、每一道晚霞、每一抹阳光都有我的青春,都有我的回忆。虽然之前总是冲动的想要离开这里,往外面那个大世界奔去,但当真正要面临离别时,当初的冲动瞬间眷恋了,舍不得跟过去告别。
这时,手机响起。
「喂?」我问。
「庭羽,东西收好了吗?记得都要带好,妈妈已经把钱汇进去了,不够再跟妈妈说。」远在东南亚度假的妈妈打电话来。
「都收好了,爸爸呢?」我问。
「他在忙公司的事,一切小心平安。」她说完,挂断。
从我高中之後,我妈就搬去和我一直在国外打拚的老爸住,而弟弟考上北部的学校,和在北部工作的姊姊住在一起,我也就一个人习惯了。
或许也是因为这样,他在我生活中越来越重要。
当人处在孤单的环境中,身旁没有一个人,这时突然出现一个人,他不但愿意和你做朋友,甚至常常邀你出去玩,你就会开始眷恋着他,依赖着他。
虽然我不是说很孤僻没有朋友的人,但毕竟我家住在郊区,每次朋友都约在市区逛街。
如果是冬天,还勉勉强强可以努力骑着脚踏车赶去赴约,偶尔甚至还觉得温暖;但如果是夏天,在酷热的太阳下骑着脚踏车,等到骑到市区时,我也差不多中暑了。
然而在温暖的屏东,真正的冬天又能出场个几天?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走到屏东火车站,手中紧紧捏着车票,这是一张单程票,我没有买回程。
这是我第一次搭火车没有买回程票,心中五味杂陈的让我想哭。
在要去月台的那刻,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屏东,这个平静有自己步调的城市,这个我住了十几年的城市,这个让我认识他的城市……
我转过身,带着一身的留恋离开。
坐上火车,当火车缓缓驶前,我不小心哭了,下次我回家的时候,这里还会是这里吗?
余光中说过,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但对我来说,乡愁应该是一张小小的单程票,现在被我捏在手里,时间却在这中间溜过,只留下整片的苦涩给我。
突然,手机又响起,这次是他。
「喂,坐火车了没?」他问。
「嗯。」我努力平缓声音中的哽咽。
「林小姐庭羽,你在哭吗?」他问。
「没有,我怎麽可能会哭?」
「太坚强的女孩没人爱喔。」他说。
「你很烦。」我挂上电话,有种想抱头大哭的冲动。
***
换了高铁,终於到了台北,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在人群中走动,台北的人真的好多啊……
我努力在人群中的缝隙找出自己的一条路,无奈人群的密度稠密的化不开,就像我现在想家的心情一样。
虽然想家,但我告诉自己,这个地方有他,有他的地方就是天堂,为了他努力这麽久,不可以放弃。
好不容易走到出口,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负气的拉着行李,随便乱走,就算迷路也是一条路。我穿过很多条马路,迷失在这个陌生繁华的大迷宫中。
手机,又响起。
「林大小姐庭羽,你也该到台北了吧?你在哪里啊?」他打来。
「不知道。」我说。
「不要耍脾气了,你在哪里啊?」他说。
「我不知道。」我说。
我看着陌生的路牌,上面的中文我看的懂,但我又好像不认识他们。
「林庭羽,你在哪里?」他说。
「我真的不知道。」我说。
「你迷路了?」他问。
「我想……应该是吧。」我停在一个红绿灯旁。
「林庭羽……你的迷路速度比我点完名跷课的速度还快。」
「现在怎麽办?」
「你现在看到什麽路牌?」
「嗯……承德路。」
「你的脚真耐走,不要再走了,没有男生喜欢萝卜腿,我去载你。」他说。
我站在路口,身旁来来去去的人很多,不过没有人有闲余的时间停下来看我。绿灯一亮,陪我等过一个红灯的人马上冲向另一头的街口,对面的人也快步走向这个路口,没有停留,只是过客。
这时我眼角余光瞄到一个男生,他背着一个绿色的後背包,脖子上挂着一台黑色的单眼,看起来高高的,他彷佛注意到我的眼神,往我这里看了一眼,随即撇过头,走向我身後的商店。
我回过神,继续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不知道红灯亮过多少次,我从站着变成蹲着,这个动作的变化终於引来少数人的侧目,停留短暂的一秒後立刻转移,就像刚刚那个男生一样。然而,我甚至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他真的能够找到我吗?
不安在心里盘据壮大,排山倒海的是陌生,我怀疑自己的初衷,我好想回家,回到那个不管我怎麽走都不会迷路的屏东,我怎麽乱跑都不会撞到人的屏东,存在我十几年回忆的屏东。
寂寞总是来的突然,它不会预约,就在一个时间点上,它就直接插队,闯进心里。我庆幸之前因为屏东太阳大,所以我脸上挂着墨镜,滚烫的眼泪灼烧着初衷,我彷佛要解体,被寂寞拆解。
「林庭羽?」头上突然传来我的名字,在这个陌生的都市,没有人愿意停下来看我一眼,现在竟然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命运:「差一步,就能提早遇见。」
「……」我抬起头,从墨镜看到一个熟悉的脸。
「没事吧?等很久吗?」他把我扶起,我才发觉我的腿麻掉了。
「……」我低着头,靠在他身上缓慢的走到他的车旁。
「怎麽了?没事吧?」他问。
我摇摇头,坐上他的机车,刹那有一种回到屏东的感觉,即使身旁还是陌生的街道。
「坐好。」他把我的手环过他的腰,我整个人靠在他身上。
只是想安慰我吗?他不怕在旁人眼中的我们,就像是情侣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让眼泪继续燃烧我的保护,积了好几年的寂寞突然在这几分钟席卷而来,把我的理智淹没,连一点尊严都不打算留给我。或许,我背着保护也太久,是该拿下来喘口气了,但为什麽选在我和他能够独处的片刻呢?
他载我到一栋建筑物前,把车停好後,他拿着我沉重的行李,领着我走进公寓。
我仍然沉默,什麽都没有说,我害怕我一说话,这几年来的寂寞就会倾泄而出,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软弱的一面,我希望我在他的印象里,永远是那个快乐的女孩。
走到一扇门前,他拿出钥匙打开,这栋公寓有点老旧,房间的电灯流出淡黄的灯光,让房间看起来很柔和,即使里面摆设杂乱。
「抱歉,有点乱。」他说。
我摇摇头,坐到椅子上,我没有心情好奇这间房间,我紧盯着餐桌,思绪凝固。
「给你,麦茶。」他说。
我接过他手上的杯子,看着麦茶,这是所有茶中我最讨厌喝的。不过,这是他最喜欢喝的,他说麦茶如果在凉亭里喝,会更有它应该要有的味道。
他的每一件事我都记住,我的每一件事他连知道都不知道,这就是我和他之间不对等的关系。
在爱情里,两个人不该是对等的吗?
「怎麽了?不渴吗?」他喝着他手上那杯麦茶,一脸好奇的问。
我瞪着我手上那杯麦茶,不知道该怎麽办。
「唉。」他叹口气,接过那杯麦茶一口乾完。
我愣住,我害怕他会不开心,在这个陌生的都市,我唯一想倚靠,也是唯一我能倚靠的人,就只有他了,如果现在……
「你怎麽了?」他问。
他边说着,边倾向我,我感觉到我脸上的泛红,接着他伸出手,把我脸上的墨镜摘掉,我突然慌掉了。
我想再抢回墨镜,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眼眶上的泛红,可是他把墨镜举得高高的。
「我就说台北明明是阴天,你戴什麽墨镜。」他说。
我坐回椅子,把头低下,让发丝当作最後的掩护,隐藏脸上的表情,心中的寂寞。
「你怎麽了?」他又问。
我没有照做,因为我不习惯让别人看到我的眼泪,尤其是他,那会让我觉得不自在,让我觉得没尊严。我总是努力保护好自己,在别人面前佯装很厉害,不会随便被扳倒,但其实只要一根细小的针,我就能粉身碎骨。
可是平常即使再难过,我也可以立刻恢复得很快乐,在他面前。如今初尝想家的心情竟然把我这几年的习性完全击溃,让我变得不堪一击。
「林小姐庭羽,你怎麽了?」他试图抬起我的脸。
他的关心,就是看穿我。
虽然我喜欢他,不过就是因为我喜欢他,我更不想要被他看到我软弱的这一面,我不想要他因为看到我软弱同情我,自以为喜欢我的喜欢。
「我没事。」最後,我说。
他停下动作,不知道是不是吓到还是怎麽了,我只感觉到我脸上的泪水,像蝗虫过境,过境我的脸上。
「庭羽……你不用这麽保护自己,我们都认识这麽久了,就算你哭了我也不会笑你。」他说。
「我没事……我很好,谢谢你。」我拿过他放在腿上的墨镜,把它再戴起来,才敢抬起头。
「好吧,那你现在要去宿舍吗?」他叹口气。
「嗯。」我说。
「我载你去吧,反正我没课。」他拿起桌上的钥匙,从我手上接过我的行李,走出门。
***
「小羽羽,明天有没有打算要做什麽?」宿舍里,一个绰号叫做「行
充」的女生问我。
她的本名叫做陈杭璁,非常特别而别具气质的名字,她家在花莲。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随时都在漏电状态,至於她的绰号由来,全是她的笨蛋直属学长害的。
某天,这场悲剧突然的发生。
「学妹,你的名字是……」学长看着杭璁的名字,绞尽脑汁。
「我的名字是……」
「等一下,我知道!」学长坚持着。
「……」
「你很笨欸,连自己直属学妹的名字都看不懂,亏你学妹还长得这麽正。」这时,旁边走来其他几个学长,不停嘲笑着。
「我知道了,你叫……哇,你的名字好特别喔,你是不是常用手机啊?」
「什麽意思?」杭璁一脸疑惑的看着学长。
「因为你的名字叫『ㄒㄧˊㄥㄔㄨㄥ(行充)』啊!好特别喔,还是你家是卖行充的?还拿小孩的名字当广告,啧啧啧,很拚喔!」学长说完,现场尴尬了一下,接着炸裂出一阵笑声。
「白痴喔……『ㄏˊㄤㄘㄨㄥ(杭璁)』啦……哈哈哈哈哈!」围观的人笑到在地上打滚。
这时,杭璁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彷佛下一秒就要昏倒,她学长不好意思地搔搔後脑杓,跟她不断的道歉。
「我是因为觉得你的眼神很漏电,觉得你应该要随时带着行充,补充你的电力。」後来,她学长这样解释。
不过也因为那场闹剧,牵成了杭璁和学长的恋情,现在他们是一对在大学里面形影不离的情侣,不管在什麽联谊、舞会等等都会看到他们两个一起出现,出双入对。
上大学後,我也曾憧憬过像杭璁那样,能够拥有一段崭新的恋情,可是我无法把他从我生活中排除。我一直渴望有个人可以适时的出现,他不用跟他一样帅,只要可以和我坦然面对,而没有像我和他之间的暧昧,我和那个人可以很自然的相处,像是情侣,也是朋友,甚至是家人。可是那样的人,真的会在我的生命中出现吗?
「没有,你没有要和学长约会吗?」我问。
「没有,他要去忙社团。你呢?你那个摄影社社长咧,你跟他走得挺近的。」她说。
我的脸悄悄泛红,在同一间大学後,他常常在下课时间或是没课的时候,跑来找我,问我适应得如何,有没有要帮忙的。偶尔还会一起去吃饭,感觉感情比在屏东的时候更好。
「我就要毕业了,我也只能帮你一小段时间。」他那时说着。
不过也因为同校,我才知道他那张帅气引起多高的人气,他在学校里是摄影社的社长,每次当他带社员到外面拍摄时,我都不知道是他在拍别人,还是别人在拍他。
「没有。」我回答。
「少来,快说你们的进度。」行充说。
「什麽进度?」她爬上我的床,抢走我的杂志。
「装傻喔,好啦不闹你,明天要不要一起去淡水?」她问。
「好啊,欸,我还有课,再见。」
「再见。」
走在校园中,不时就会看到一两对情侣,手勾着手,脸上的幸福都溢出嘴角,甚至连眼神都昭告全世界他们有多幸福。只可惜我把墨镜放在宿舍,忘记带出来,我稍微把脸低下,习惯用头发遮住视线,却发现他们散发出来的幸福完全遮不住,我只好快步离开。
在校园中,形影孤单的人像是少数民族一样,不过有些是黄金单身汉,像是他;有些就像是我一样,没有人要的「圣女圣男」,当别人问起我们这些人的时候,他们总是用这个名词。
「为什麽是『圣女圣男』?」我问行充。
「因为说剩下的好像太伤人,所以就用神圣的圣啊,意思是你们太神圣所以没有人追求。」
听完这种解释之後,心里有点安慰却也有点不甘愿,当下有种想要冲出宿舍,随便找一个男生告白在一起。
「要去上课啊?」突然,他出现了。
「喔,对啊。」
「谁的课啊?」他拿过我手上的书,翻了翻。
「激动染黄姐的课。」
这个教授名字的由来,这因为每次只要是重点的地方,她都会叫我们用萤光笔「染黄」,而且她上课很激动很热情,整堂课都不会想睡觉,唯一的缺点是每堂课都会点名,只要翘一堂课,就立刻被死当。不过也因为她教的好,她的课上的学生没有人翘过课,甚至还会出现一堆人在旁边旁听。
「记得要染黄,再见!」说完,他离开。
我看着他的背影,伫立了好一段时间。
有没有一个背影,当下你愿意为他停留一辈子?
「同学,你的纸掉了。」不知道呆滞多久後,身後传来一个声音。
「嗯?」我转过身,一个脸孔映入。
是一个男生,他脖子上挂着一台单眼,手上拿着有关摄影的书,估计是摄影社的。这个摄影社的男生身高和他的一样,但却完全不一样的脸。他的脸并不是丑,而是少了点帅气,却增添了一点亲切,眼睛稍小了一点,笑起来时嘴旁两边有酒窝深陷。
「谢谢。」我也笑了一下,接过他手上的纸。
「不会。」说完话,他似乎更用力的笑了一下,转身离去。
命运:「终於交会了。」
钟声响起,他的背影没有停留在我的印象中很久,我也没有为他伫立良久,我只是用遇到好心陌生人的心态对待。
当下我没有为他伫立,却注定未来必须为他伫立一辈子。
***
「为什麽淡水今天特别热啊?」行充在一旁抱怨。
「你怎麽不去问问神奇的海螺?」
「找死啊你,欸那里有卖冰,我们去吃。」
「你疯了喔,女生吃冰对身体很不好欸。」我挡住她的去路。
「你才疯了,大热天的要去逛老街?挡我路者,死。」行充做了个手势,用大拇指在她的喉咙上划过去一横,像是在威胁我。我放下挡住她的手,任由她去吃冰。
「欸对了,你知道我们学校排球队要去比全国赛吗?」行充拿着冰,边走边吃,还不忘聊起八卦。
「不知道欸。」
「你真的很孤陋寡闻,你是隐居起来了是不是?」
「……」
「而且听说啊,他们在这附近练球欸。」
「喔。」
「跟你说喔,我觉得那个队长郑曙伟还蛮嗯……也不能说是帅,就是比帅还丑一点,但是比丑还帅很多点。可惜他好像不太擅长交际。」
「不认识。」话说完,突然,就在一瞬间,一颗很硬很硬的东西打上我的头,我最後只听到行充的尖叫声和一旁的惨叫声,我就失去意识了。
命运笑着:「这是命中注定。」
***
当我醒来後,我发现我躺在床上,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他趴在我的床旁,不过已经睡着了。整个房间安安静静的,我不确定现在是夜晚还是早上,我想起身一探究竟。
「庭羽?」我起身的动作似乎吵到他,他醒了。
「嗯。」我停下动作,他用手拨我的浏海,眼神充满担心。
「没事吧?」他说。
「没事,这里是哪啊?」
「这里是医院,你被我们学校排球队的球打到,郑曙伟把你送来的。」
「喔,郑曙伟?」模糊的印象中,郑曙伟这三个字好像曾经听过。
「嗯啊。」
「我们学校的吗?」
「对啊,你好像很容易被球砸中,不过好险你够强壮。」
「说什麽啊,不过就一颗球,威力这麽强大。」我问。
「郑曙伟从国小就是校队的,球的力道当然很大,他们那个时候好像刚好在休息,闹着玩。」
「喔……」
「你还是好好休息吧,躺好。」他掀起棉被,再重新铺好。
我乖乖地躺下,等他把被子盖到我头下时,我把手伸出来。
「好好休息,我会陪着你的。」再次进入睡梦前,我听到他的承诺。
这几天在医院,他只要一没课就跑到医院陪我,有时候会带些东西来,还会跟我说学校发生什麽事。
「学校排球队这次第一名。」他说。
「哇,我没有被白砸了。」
「哈哈。」
谈笑之间,我感觉这一切彷佛是梦,每次我都害怕梦醒时,会发现我还是一个人,孤单寂寞。我就像是个在深渊旁垂死挣扎的兔子注一,紧紧抓住唯一的希望,他。
过了几天,医生说我可以出院了,他也很守承诺的一直陪着我,连医生在跟我说怎麽换药时,他都很专注。
「你男朋友很认真喔。」要离开前,医生这样说。
我只是轻轻笑着,他没有反驳,还是一样害怕我又突然昏倒所以环着我的腰,让我靠在他身上,也可以用少一点力气。
不可否认的,我还挺感谢那个叫做郑曙伟的人,感谢他的一球,让我可以偷偷地享受不属於我的幸福。
「戴好。」他帮我戴上安全帽,轻轻地对我一笑。
我笑出来,用手敲他的安全帽,他的笑意越来越浓,一路上的风都吹不散。
因为一个球带来好快乐的幸福,这就是我梦中一直想要的吧?
然而,它也像梦一样,很快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