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討喜(GL) — 那些快樂的小事

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请原谅我尽是说些琐碎、片段又微不足道的小事。

那应该是我们同班後的第一次段考,我特地早起到学校的图书馆念书。其实我家旁边就有图书馆了,但比起效率跟省时,我比较注重安全感,待在熟悉的地方才不会让我感到焦躁不安。

那次大概是我唯一一次这麽因为段考而这麽开心了。

我也忘了是怎样发现的,我发现李孟岑也在图书馆,不夸张,所有的烦闷都因此一扫而空。虽然那时的我们还算是彼此客气的阶段,但我还是忍不住绕过去跟她打了招呼,她也很意外的感觉。

回座位时我可以说是小碎步跳跃了吧,花痴样。

直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定,还偷发了LINE动态昭告天下我的兴奋,我才後知後觉地发现我的手肘上,热辣辣的,不知道被什麽划过了一条长五公分的伤口。原本我不以为意的,但看到鲜血开始冒出,我就想说好吧(虽然我也不知道好吧什麽),先拿了卫生纸止血後,我脑筋一转,想到李孟岑随身都会带着小护士(曼秀雷敦)——Perfect,我又有理由可以找她谈话了。

我又咚咚咚地跑去李孟岑旁边,问她可不可以借我小护士,还亮了还在冒血的伤口给她看。李孟岑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她比我还紧张,让我受宠若惊。她问了我为什麽会受伤,我则还是愣愣地说墙上有钉子(应该是之前有挂东西吧),不小心划到了。

「你是白痴吗?」李孟岑边念边拿出小护士,还是一直数落我。

被她骂的我没有任何一点不开心,反而内心还觉得甜甜的。大概是因为我知道她的碎念是出自於关心与不舍吧,虽然当时的我们可能连朋友都还称不上,但她让我有种被她放在心上的感觉。这感觉真好。

现在的我偶尔还是会看着手肘上那五公分的疤痕,怀念我们有些疏离、有些客气的关心与慰问,因为那大概是我们相处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吧,在一切不美丽的巧合发生之前。

还有一次,是我成发的时候。李孟岑说要做一个人型大的板板给我,我原本以为她是开玩笑的,但成发当天,她真的带了一个到我腰身高的板子时,我真的说不出话来了。虽然她说她做得很临时,虽然她说她做得很简陋,但对我来说,这比任何成发礼,甚至是我收过的任何礼物都还珍贵。

我喜欢的不是她送给我的东西,而是她愿意送给我的那份心情;也许她只是当作不要的垃圾丢给我,例如她家政课多缝的一片草尼马,但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收起来了。

李孟岑喜欢吃巧克力,通常为了避嫌,我都会买分量多点分给大家一起吃。我记得有次在便利商店看到一颗包装很可爱的巧克力,但是不便宜,所以我只买了一个。我从来没感觉到这麽心虚过,就纯粹是为了一颗巧克力。那堂课我们要听一场演讲,李孟岑显得兴趣缺缺,为了让她有活力点,我偷偷把那颗巧克力塞给她,她很高兴地拆开放到嘴巴里了。我转过头刚好对上林敏如的眼,有种被抓奸的尴尬,但因为她是李孟岑,所以我才会对她如此特别。

我有很多兴趣,其中一项是烘焙,但我的强迫症会让一切过程变得艰辛又漫长。可我还是在准备指考的那个暑假特地早起,花了一整个上午烤了很多份饼乾,不为什麽,因为李孟岑说她喜欢吃我烤的饼乾。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李孟岑啊。

我原本以为恋爱中的人容易被喜欢的对象左右心情是件很蠢的事情,但原来我也是那些蠢人之一。

因为李孟岑啊。

我不只一次梦到过李孟岑,但梦中的我其实什麽也不敢做。

梦中的我跟李孟岑只是懒散地靠在一起看电视,我揽着她她靠在我的怀里,什麽对话也没有。

但我觉得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了。

纵使後来她觉得被我伤害了我也觉得我被她伤害了,但我还是谢谢她,出现在我的梦里,而且还是以我最希望的模样。

快乐跟痛苦是真的并存的啊。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