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却依然炫目的纯黑豪车在别墅前稳稳停下,位置一分不增一分不减,刚好正对着别墅正门,可见司机的技术高超。
车一停稳,一位身着正装理着平头的精壮男性Alpha立刻开门走下驾驶座,一步跨到车后座,隐蔽地观察了前后左右环境,才轻轻弯腰,打开了车门。
车内的人早已无比习惯于这样的待遇,神色自若地从豪车中跨出来。他在柏油路上站定,往旁边走一步,却并没有径自离开,而是转身同样弯下腰,主动伸手让后座坐着的另一个人扶着他跨了出来。
司机上前合上车门,垂首而立,低声询问最先出来的俊秀少年:“少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周迟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虽然被人这么小心地对待,他的用词遣句依然毫不倨傲:“暂时没事,麻烦你了。再有什么事我会电话通知。”
“是。”
司机恭敬地鞠躬应了一声,回身打开驾驶座的门,发动了纯黑豪车,拐了个弯,去将其停到车库里。
刘翊站在周迟身边,目送那辆帅气无比的法拉利F12-Berlinetta驶远,感叹道:“小周,你家好车真多啊。”
“哎,是这样吗?可是刚才的车和我爸妈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啊。”
周迟转身和刘翊面对面,随口回道。
在这时候,周迟就像是完全换了个人,身上完全褪去了刚才上流社会少爷的架势,语气和神情都随意了好多。
真要说起来,在刘翊面前,周迟几乎是和人相处时最放松最自然的状态了。和其他同学们一起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太体面庄重,否则被别人疏远;和同圈子里的少爷小姐在一起的时候又不能太随意放松,不然背后有人笑话;哪怕和爸妈在一起,他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得宜与否,不能疏于礼法,违背家教。
就像方才那种话,小周是不可能在其他同学老师等人面前说的。但是他会对刘翊说,刘翊是那个例外,因为周迟认为他一定不会误解自己的意思。
而且……他也确实不会误解。
“这样吗?给你专配一辆法拉利也够奢侈的。”刘翊目光在法拉利拐弯的地方又停留几秒,“还有那个司机,看起来挺有黑客帝国的感觉的。”
周迟撇撇嘴,开始领路向花园方向走:“是啊,他们也兼任保镖。其实这不算夸张的,你要是去一些正式的庄园,大门口会有查岗,庄园内还有安保人员昼夜巡逻呢。”
说到这里,小周眼睛晶亮地看向刘翊:“今天我可是把这别墅里所有……嗯,服务人员,放了个小假。”稍一思量,他还是没说出“佣人”这个词,唇边扬起个灿烂的笑容,“我们可以轻松地玩儿上一天了!”
刘翊也点点头,提了个问题:“嗨嗨,是挺自由的。不过把厨师也支走了,午饭怎么吃呢……?”
“呃,这个……”
周迟一时尴尬,要把所有人支走和刘翊单独在一起他是计划了很久了,但他并没有深入考虑过吃饭的问题。现在刘翊这位大客人在这里,他总不能说叫外卖吧!就算刘翊同意,他也没那个脸啊!
而且,支走厨师的时候,周迟其实是有些顾虑的……但是,在不由自主地想起刘翊曾说过的给他做饭的承诺后,他虽然心里觉得不可能,行动上还是干脆利落地把厨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支走了……
不过,这个理由可不能说……
见小周一副有了翊哥不怕饿的神态,刘翊伤脑筋地拍拍头顶,主动提起了这茬:“说起来,你们这儿的厨房里有没有新鲜的食材?如果有的话……”
“——有!!!!!”
“噗……咳咳……”刘翊万万没想到小周反应这么大,差点儿没咬着自己舌头,“小周你别这么激动……”
周迟梦想成真,清澈的深栗色眸子闪闪发亮,一双手激动地攥紧了拳头,满脸兴奋道:“怎么不激动!?翊哥我终于能吃到你亲手做的饭了!!!!”
面对如斯热情,刘翊的反应实在不怎么给力,他倒吸一口凉气:“嘶……别说的跟你多久没吃饭了一样……”
“确实很久没吃饭了啊。”周迟心情甚好,笑吟吟地开玩笑,“算一算,整整十五年没吃翊哥做的饭了呢!”
刘翊抬手一指:“你特么就从来没吃过吧!”
周迟得意地笑起来:“嘿嘿,说不定上辈子吃过呢?”
刘翊听罢,摇着手指啧啧道:“……那可真遗憾,我很确定我上辈子没给你做过饭。”
“说得就好像你真的有上辈子一样……”
……
“你家的别墅,真是有风格啊。”
经历了这刚才的小插曲,两人也走近了别墅。终于把目光转到眼前线条流畅的浅蓝色现代风格双层小楼,刘翊走近建筑,手掌抚摸上别墅带着凉意的光滑墙体,喃喃道:“……它想必有个名字吧。”
“是的,它叫‘泉海之珠’,那位设计师取的。”周迟虽然早就习惯了刘翊出人意料,还是忍不住问道,“翊哥,你是怎么知道这别墅有名字的?”
“一位手艺高超的建筑师总是会为他的建筑命名的,因为这是他的心血。”
刘翊耸耸肩,能为周家这种大家族建别墅的一定是很有名的建筑师,单看建筑的神韵也能瞧出建筑师所花费的心思。建筑师会为自己倾尽心血的建筑取名,这事儿在建筑领域算个常识,但他又不能回答说因为我搞过建筑,只好文艺范儿地敷衍一下。
周迟听了,也就相信了,并没有多问。他见刘翊对这别墅外观很感兴趣,也乐于和刘翊一起在别墅外围花园散步,并不急着进屋,还边回忆边介绍道:
“这别墅是十五年前,一位叫卡洛斯·吉拉迪(CarlosGlardi)的西班牙建筑师建造的,似乎是他当年的成名之作。我爸爸现在为了请他做办公楼设计,可是费了一番事呢……”
一边听小周的讲说,刘翊一边打量整栋别墅。不时也和周迟聊上几句,小周想和刘翊多说几句话,也绞尽脑汁回忆之前听父母讲的关于这别墅的趣闻。
待两人走到花园与海滩的交界处,海浪拍击声充耳可闻的时候,周迟远望碧蓝起伏的海面,又来了灵感:
“是了,我听人说,当时卡洛斯似乎想把整个别墅漆成白色,说是这样比较神圣庄严,令人敬仰。但是我爸不同意,说是一个别墅要什么神圣感,又不信神,住着舒服看着舒服才最重要,所以后来改成了海蓝色……”
刘翊评价一句:“你爸爸还真实在呢。”
周迟就乐得抓抓卷毛:“呵呵,我有时候也这么觉得。”
这栋叫做“泉海之珠”的私人别墅,建造在蔚蓝的海洋与料峭的灰白海滨悬崖之间,四野茫茫,山水如画,远远能看到几点白帆和冲浪的人影。
别墅笔直地立在海与峭壁之间,规制的极简线条传达出强烈的现代风格,楼层入口处拐弯就是一个宽敞的室内停车场,另一个方向则通向一个带遮顶的露台与花园。
抬眼望去,蔚蓝的天空与别墅蓝色的线条细腻柔和地融为一体,楼顶的木质桌椅露出一点轮廓,像是森林里大树伸出的可爱枝桠;日式花园的花朵从栏杆间隙探出芳香的花瓣,好奇地打量着远来的客人。房顶种种自然惬意的布置如同一个天然的天窗,将住宅笼罩于平和安宁的氛围之中。
他们聊着天,走上均匀洁净的大理石台阶,直上三楼顶层。被藤架遮掩的露台如同清新的大自然歌谣的序曲,承接着与立面垂直的、可看到无垠地平线的淡水泳池。
极目远眺,满眼只见纯净蔚蓝的海水与天空,海天一色的开阔感让站在顶层的人甚至有种掌控天下的错觉,这是大自然绝妙的款待。
刘翊上身是一件素色T恤,下身穿了条稍显宽松的七分牛仔裤,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毕竟南方的暑假还是蛮热的。此时一阵海风吹来,让人顿觉清凉。他迎着风向前走到楼沿,扶住栏杆,在额上用手掌搭个凉棚:“小周,天天能看如此美景,真是羡慕你。”
周迟也走上前,在刘翊身边站定,脸上也带着轻松的笑意:“其实看久了也就没感觉了。”他偏着脑袋看着观赏海景的刘翊,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带着点小心翼翼,“如果翊哥你喜欢,可以经常来呀……”
刘翊四下张望,口中回道:“哦……到时候你可不要嫌麻烦啊。”
见他答应了,周迟笑得很开心:“翊哥你跟我客气什么,你的事怎么是麻烦呢?”
刘翊也就微微一笑,松开栏杆,转向周迟:“今天太阳太好了,眼睛要睁不开了。可以进屋了吗?”
“好啊!”周迟指向露台尽头泛着阳光的宽敞的落地窗和玻璃门,“从这里进去是主卧呢,以前是我爸妈睡的,现在他们不常来了,变成了我的专用卧室。”
“那我就参观一下咯。”
周迟一抬右手,做了个请的动作:“欢迎啊,来吧!”
别墅最高层的主卧很是宽大,跨进别墅,刘翊粗略一扫,铺了实木地板的地面估计至少有个120平,一张法式实木3.6米加宽大床摆在卧室中央偏后,并排躺四个人都绰绰有余。床上是雪白的真丝被单被褥,还有四下海风里飘扬的雪白丝绸窗帘,细看能发现丝绸窗帘上缀满了闪耀的粉色珍珠。
周迟见刘翊老盯着窗帘看,有点不好意思:“这个别墅是我爸妈结婚的时候买的,这个窗帘是当时我妈亲自挑的……所以……”
“这样啊,可以理解,可以理解!”刘翊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在意,环顾一圈,看看脚下,“小周,你家这个干净的木地板,我踩在上面心里可不大好受啊……”
“哦,对了,我怎么忘了换鞋呢!”
在卧室和露台的出入口摆放着一个精致的藤制鞋柜,要是出入这两个地方,一般会在鞋柜换上合适的鞋子。
“翊哥,你穿这双拖鞋。”
周迟引刘翊走过去,兴冲冲地蹲下,在鞋柜中拿出一双崭新舒适的绸底棉拖,摆在刘翊跟前,并且就着这蹲下的姿势抬头望着刘翊,以一副求表扬的期待神情道:“这双鞋可没人穿过,专为客人用的。”
“哟,看来我还算比较重要的客人咯。”刘翊也跟着打趣,弯下腰换鞋的同时随口道,“不过小周你这姿势还应该改一改。”
“……啊?”
周迟刚站起来一半就顿在了那里,浅色的双唇微启,略带困惑地回望刘翊,深栗色眼眸亮晶晶的。
刘翊却是低着头没有看到,边把运动鞋放到鞋柜里边调侃:“在这种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就势在门口跪下来,温温柔柔地喊一声‘亲爱的,欢迎回家’的吗?”
“哎!?”
——咚!
“……我说小周,你这什么反应?……这么开不起玩笑!”
刘翊哭笑不得地弯下腰,一把扯起周迟,给他拍了拍莫须有的灰尘,又顺手帮他理了理袖子和衣领,还低头观察着他的神色。
但在这个过程中,小周一直垂着脑袋不吭声,而且浑身僵硬,眼观鼻鼻观心,大气不敢喘的。直到刘翊最后一拍他的前胸扣子,道一声:“好了!”他才被吓到一样噌地后退了一大步。
“小周?怎么了?”刘翊先是稍微有些惊讶,接着反应过来,双手合十,抱歉地一弯腰,“那个,我刚才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我以后绝对、绝对不这么开玩笑了!……对不起啦……”
“不不不不不……不是这个问题……”周迟一下子抬起头来,还有些回避着不敢正视刘翊,使劲儿摆手,声音有些发抖,“翊哥你怎么开玩笑都行!我我我我我……我就是……”
刘翊瞅着小周竭力扭过头也遮掩不住的脸颊上的烧红,觉得刚才明知周迟暗恋他还开那种玩笑实在是挖坑给自己跳,只好装自己眼瘸,望着天花板给小周找了个台阶下:“嗯,你家可很大,我能不能参观一下?”
“哦、哦,好!”周迟赶忙点头,用手使劲儿按了按发着烧的脸,觉得心跳得没那么快了,勉强定住了神,抬起手招呼道,“那翊哥,先来旁边的书房坐坐吧,我给你倒杯茶。我记得你喜欢喝茶的?”
刘翊十分配合:“没错,随便怎样的茶都好,麻烦了!”
“怎么是麻烦呢!我专门烧买的明前①龙井,就等着给喜欢喝茶的人喝了!”周迟终于放开些了,脸上的笑容也变得自然,“本来以为会先去客厅的,所以茶具都摆在客厅里,你可以在书房转转,等我一下我去拿哦!”
“这……太麻烦了吧?”刘翊笑眯眯地客气,“我也去客厅不就好了嘛。”
“不麻烦,都说了翊哥你的事怎么算麻烦呢?”周迟连续两次说这话,已经有些郁闷了,“而且,茶还是在有书的地方品有味道。我先下去了,翊哥你随便逛逛吧。”
刘翊也就不推辞:“那你小心点啊。”
“嗯,摔不着的。”
小周挥挥手,就急匆匆地下了旋转楼梯去拿茶具和茶叶了。
三楼的主卧和书房是相连的,等到周迟下了楼,刘翊就转而走进书房,一推开那扇古典的木门,就好像来到了一个和敞亮温馨的卧室风格迥然不同的房间,但仔细感受,内里似乎又巧妙和谐地共存了。
书房里,所有的家具几乎都是木质或藤制的,颇有一派古典风韵。足有二米高的宽大书橱静静地立在墙沿,共有三个,都摆满了各式书籍。被书柜环绕着的是一张长长的红木书桌。书桌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苍劲庄重的隶书,八个大字气势雄浑、气象广阔:日慎一日,虽休勿休。
两侧墙壁上则分别挂着两联行书,左书“每临大事有静气”,右书“不信今时无古贤”,其字疏密得体,浓淡相容,风神洒落,姿态备具,且下笔沉着,收笔时尖锐饱满,仍有余势,一看就是书法大家之字。
而除了这三幅名家书法,整个书房里最显眼的,不是高大的书柜,不是红木的书桌,自然也不是落地窗外壮阔的海景,而是摆在正中央的一架纯白色的钢琴。
刘翊对钢琴那是陌生至极,就好像他天生对绘画艺术缺乏创造力与审美一样,他对乐器也是再怎么尝试也无法领悟一点精髓神韵。
弹钢琴之于他,就好比对着电脑打字。他要是非要学,自然也可以学会其形,忽悠外行人不成问题,但是面对内行就极易画虎不成反类犬。
因为,钢琴与绘画这种艺术,搞起来是要用“心”的,刘翊在这两个方面就是传说中的“缺心眼”。好比由于在工程制图及附带的素描油画等方面的造诣,他可以像照相机一样照着一幅名画临摹下来,可是到了创造哪怕最幼稚的一幅完全基于幻想的简笔画的时候,他都会感到十分吃力,况且他临摹的名画也是各种被批得体无完肤,什么“没精髓没内涵”“形具神不具”“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之类的批评他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那么……同样地,对于钢琴之类的乐器,既然学了没用,而且永远都学不上高度去,他也就是试过一次就算了。有一个声乐他就很满意了,他可没那么多时间发展艺术特长。
所以,刘翊对书房正中这架德国原装进口的80万门德尔松V1-275(标准版)钢琴那可是毫无想法,只随意瞟了一眼:这架钢琴一看就是周迟的。
小周会弹钢琴,他是早就知道的。3岁开始弹,中间陆陆续续参加了一些评级或比赛,直到13岁时一鸣惊人,在第十二届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获得银奖。说起来也是很厉害了。
然而……小周上了高中,终于有理由扔掉他早就不想继续学的钢琴了……
这可谓小孩子心性的绝佳体现,要是真这么撂了,连刘翊都会觉得可惜。不过,就他观察,小周前几个月貌似又开始重视他这个钢琴特长了……因为他手上弹琴练出的茧子比以前又多了。
再向前走了几步,刘翊来到闭合的钢琴前,琴上零散地放着一叠五线谱,还有几张空白的谱子,不知道做什么用。难道用来抄一遍谱子加深印象?
随手拿起一张五线谱,刘翊稍微看了一眼,就挑起了眉毛:他懂声乐,自然也会识谱,这个谱子相当的有难度啊!看一眼标题,名叫《鬼火》,没听说过。他稍微看了两段,对这个旋律有了点大致印象,就又放下了。
小周还没上来,刘翊四下看看,走到了那三个书柜边。书柜里放了许多精装书,古今名着,外文原版,种类齐全,囊括中外。
一眼扫过去,刘翊突然发现了一列熟悉的杂志。
他凑近一看,竟然是他之前随口提到的《世界军事》《舰船知识》《兵工科技》《舰载武器》。地上放着一个报纸架子,上面就挂了两份今天的报纸,他没事儿就爱看的《参考消息》和小周家办的《之春周末》,再仔细看书架上摆的书,刘翊发现了相当一部分他曾经带到学校读过的……
不说刘翊要是对小周有意思,单要是刘翊是周迟的领导,在下属的书房看到这些东西,这马屁也真是受用无穷。
可惜的是,刘翊两者都不是,那些书他看了只有一个想法:小周这个脑洗得,效果还不错嘛…………
没什么太多的思考,刘翊接着开始打量周迟的书桌,上面书本子不少,看起来有些乱。
正对座椅还摊开一本理科数学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基本初等函数小结里最后一道大题空着,三四张写了半满的草稿纸压在作业下面。
书桌靠左摞着一摞不知从哪里借来的高二上学期的课本,看来周迟还在预习下学期的内容。
刘翊带着点探究心翻了翻这本五三,只见里面高一学过的内容几乎都写得密密麻麻,红笔批改和圈点痕迹到处都是。高二部分的知识点也都有勾画。
把注意力转回拿到空白的数学大题,由于曾经对数学方面曾经下过苦功夫,刘翊当然不可能做不出高中数学题。
他仔细阅读了题干,把脑海里冒出来的函数论代数学之类的大学生研究生才会学的解题方法剔除,一手拿起周迟的一小叠草稿纸,在乱七八糟的算式中大概了解了小周稍显混乱的思路,接着想了想,执起放在一旁的钢笔,在草稿纸上做了几个圈注,又在旁边列了他能想出来的高中数学全部4种解题方法的大概步骤。
等到他最终放下笔直起腰来,周迟终于端着一个木托盘跨进了门,连打招呼都来不及,几步快走到“每临大事有静气”行书的下面藤制沙发旁,把木托盘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木茶几上,又把托盘下拉出来的电线接上电,才算大功告成,舒了一口气。
刘翊凑上前去,指指挂着的书法:“小周,这个书房是你的?装饰不错啊,很有读书的氛围。”
周迟侧头看了眼刘翊,从木托盘里拿出两个青花瓷杯子,分别摆在桌上,回道:“其实这书房以前是我爸的,不过后来他比较忙,就基本归我了。”
“哦,真不错嘛,一个人占着这么大一个书房。写作业的时候岂不是很爽?”刘翊笑笑,又转而看向那架钢琴,“还有,小周,那架钢琴是……?”
顺着刘翊的目光看过去,洁白的琴身在日光下反射着珍珠般均匀柔和的光,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的小周梳理了一下思路,轻松道:“这是我最近在练的琴啊。”
“你会弹琴啊?”刘翊装得跟真的似地,“学了多久了?怎么从没听你说过?”
“我从小学前就开始学了,直到高一上学期才断了的。”周迟垂下眼睛,看起来像是在后悔自己的莽撞,“……不过断了之后又觉得直接撂了很可惜,白费了我这么多年学它,所以又拾起来了。”
“这样啊……那你还算是浪子回头。”
刘翊应着,随意找了个藤沙发坐下,向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啪地打了一声响指,笑得痞气十足:“既然学了那么久,想必弹得很棒咯。怎么,不弹个小曲儿给哥听听?”
周迟十分无语,站在原地瞪刘翊: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这态度,我突然不想弹了。”
“呃……”刘翊扭过头,略微尴尬地用食指碰碰脸颊,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指着茶壶,“啊……快看,水开了!”
“不要随便转移话题!”
话是这么说,周迟还是赶紧俯下身,小心翼翼地调节温度,把烧开第一次的茶倒了部分在一旁的小巧紫砂壶里。刘翊也从沙发上站起来凑到他身边,跟着低头看:只见茶叶青绿透亮,叶片匀整而有光泽,芽片舒展,叶芽分明,片片沉浮于水中,青翠可爱。茶香自然清纯,优雅飘逸……一言以蔽之,这是上等的明前龙井!
刘翊见周迟手法娴熟地向两只小瓷杯中倒入青碧色的茶水,啧啧称奇:“周大少原来还研究过茶艺!万万没想到啊!”
“翊哥我听你语气不对啊,是不是担心我把好茶泡孬了?”周迟可不领这个情,“你放心,我专门在茶馆学了一上午,专门就学明前龙井的用水器皿火候等等等,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说到这里,他也有些心虚,赶紧把茶杯往刘翊那里一推,“要不然你先尝尝!尝了再说话!”
“只学了一上午你就敢泡茶……算了算了!”
刘翊表情有点蛋疼,但还是端起茶。对待好茶,也要态度端正些,他就用上了茶馆里学来的专业品茶步骤。他先是低头闻香,停顿几秒,才用拇指和食指握住茗杯的杯沿,中指托着杯底,分三次将茶水细细品啜。
一杯茶下口,只觉唇齿留香,口舌生津,清泉凝梦,珍鲜馥郁,令人精神为之一爽。
刘翊品得认真,每小啜一口,都要闭眼品味一番。他品茶时还有个习惯性的动作,喝过一口,就要用舌尖轻轻舔去上唇残留的水滴,然后稍抿一下。
直到喝完一整杯茶,最后不自觉地抿住双唇,他终于以询问的目光看向站在身旁的周迟,因为对方在整个过程中一口茶也没喝,而是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
见周迟一瞬间慌乱闪躲的眼神,刘翊突然勾起唇角,笑得别有意味:“小周,怎么了?茶不好喝吗?”
周迟觉得自己脸上又开始发烧了,心里奇怪着自己这什么反应,不就是翊哥喝茶吗,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刘翊轻舔上唇的画面在脑海里不断回放,让他觉得心慌意乱,忽然浑身都有些发热了,赶紧掩饰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厉害啊小周,一口闷啊。”刘翊顺势调侃道,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到身旁的藤沙发上,“说真的,你学了那么久,不弹一首给我听听?”
鉴于刘翊这回勉强算是个请人的态度了,周迟撇撇嘴,还是答应了:“行,有一首曲子我练习很久了,今天给你弹一弹!”
刘翊端着茶杯,笑眯眯地举起来,挡住了纯黑色的双眸:“好啊,洗耳恭听!”
……
“这支钢琴曲是匈牙利钢琴家弗朗茨·李斯特作的十五首超级技巧练习曲之一,名叫《鬼火》。”坐到纯白色的琴凳上,周迟一边做手操活动手指,一边先为纯外行的刘翊介绍他即将弹的曲子,“虽然被称为世界钢琴十大难曲之一的之一,但是我个人认为《鬼火》其实认谱不算很难,一点点来就是了,难在提速。如果在你基本功不够的情况下贸然高速弹奏,很可能会损伤手指甚至使技术减退。”
刘翊方才一直站在一旁作听讲状,这时插嘴问道:“所以你是要先为手指热热身?就好像健身前要热身一样?”
“没错,现在差不多了。”周迟把目光从一旁站着的刘翊身上收了回来,面对着黑白相间的钢琴琴键,两手轻轻在琴上摁了个和弦之后,十指分开,手指独立,开始轻盈地弹奏一些简单的经过音群,音阶、颤音、和弦和八度。
经过最开始的几秒神情专注,等到手指快速进入了状态,周迟又开始偏过头讲解:“这个不是《鬼火》,这是哈农,基本所有学琴的都要进行的手指训练。”
刘翊本来一见到周迟开始演奏就垂手不言,不想打扰,这时见小周也在说话,就附和道:“要是在声乐里,真正唱歌特别是高音前也是要练声打开喉咙的。看来乐器也是一样要热身的啊。”
“是,因为《鬼火》速度快,我要为手指热个身。”
周迟说完,就把头转回来,全神贯注地继续着弹奏,手指在琴键上辗转跳跃,时而大开大合,时而密集敲击,速度也渐渐提高。
站在一旁的刘翊并不清楚,小周的练习已经由哈农转为了巴赫的《十二平均律曲集》有关速度控制的一些小节,为超快速的《鬼火》做准备。但是站在近距离的他能看出来,周迟在弹钢琴的时候两肩是放松的,而是在用腰部发力,这和声乐也是相通的。
正在刘翊在心里感叹果然天育万物至道相合,并且思维逐渐拐到文学方面的“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时候,周迟的练习曲停了下来。
刘翊立即看向周迟,只见小周坐在钢琴前,身上的气质都变得内敛而优雅了许多,微抬下颚,清亮的深栗色眸子深深望了他一眼。
少年青涩的嗓音在窗外吹来的轻柔海风中响起:“翊哥……我要弹《鬼火》了。”
刘翊微微一怔,露出个鼓励的笑容:“好啊,我就在旁观摩吧。”
小周也浅笑一下,又把目光转回钢琴,整个人气势一变,很严肃很郑重地把双臂架了起来,手指撑起圆形轻轻放在琴键上。在刘翊以为他要开始的时候,周迟却又做了个深呼吸,放松了双肩和脖子,才真正开始演奏。
当那修长的右手食指按下琴键的瞬间,仿佛是上帝打开了什么开关,整间书房瞬时溢满了轻巧奇妙甚至带着几分诡秘的琴声。
《鬼火》是李斯特“超技”里最具难度的曲目之一,此曲采用双音连奏、快速半音阶、带装饰音的大跳、密集节奏等手法,形象地绘成了深夜墓地里磷火忽闪不停的诡谲场景,充满灵性和生动趣味。
虽然演奏的是快速版《鬼火》,周迟的双音连奏也十分完美,均匀而清晰:在这影影绰绰的琴音中,半音阶突然从幽深之处跳了出来,反复穿梭在修长细腻的左右手指间,诡异又灵动,迅捷而轻盈,而且每个音符虽然短小却无比清晰,没有任何相连粘滞或含糊不清的地方。
琴声一刻没有间断,周迟的手指几乎翻出了残影,柔软的手指跳跃在分明的琴键上,轻灵的乐符缠绵在指间,敲击着袅袅的烟雾,动荡不安,迷离渺茫,泛着荧光的一缕缕幽暗火焰在黑白间颤动,凄冷的月夜,不惑的灵魂在墓穴间穿梭,琴声似融化了的冰凉雪水,在干枯荒凉的土地上尽情流淌,蜿蜒出黑褐色的奇妙痕迹……
这首曲子统共不过三分来钟,就算刘翊几乎被小周花样繁多的手指技巧闪瞎狗眼,周迟也很快就弹完了。一曲毕,整间书房都安静了下来,周迟轻轻把手臂沉了沉,眼睛还盯着琴键,似乎是还没从音乐里回神。
刘翊等了几秒,没见小周来个第二小节什么的,就走上前把手放在周迟左肩上轻轻一捏,夸赞道:“小周,没想到你钢琴弹得这么好!”
周迟这才大梦初醒似地扭头仰视刘翊,脸上还带着些孩童似的茫然,稍稍把手指从琴键上抬了起来。刘翊才发现,他的两只手竟然都细微地发着抖。
刘翊不好视而不见,赶紧弯腰拽起周迟的手,脸上立马换了个焦急的表情:“怎么了?伤到手了吗?”
他的左手掌心的疤痕处恰好擦过周迟的手背,带来一点微妙的酥痒,让周迟不由得手臂一颤。
沉浸在音乐与紧张中的大脑来不及用理性阻止奇异感觉的蔓延,那种酥痒在心里迅速地发酵、膨胀,混合着很久很久以前就深藏着的某些情绪,在面对那个人的时候,那些说不出口的压抑的感情——高兴的、欣慰的、羡慕的、憧憬的、失落的、悲伤的、焦躁的……逐渐充溢了整个胸腔。
恍惚中,周迟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控制了,以前好像想过无数遍却迟迟不敢实施、或者根本都不敢想象的举动一下子在脑海中烟花一样突然爆发了,闪耀刺目,又纷乱如麻。
他不知从哪里涌出一股巨大的冲动,倏地反过来,一下握紧了刘翊的手,因其清澈而同样望不见最底层的栗色眼睛盯着两人相握的手,眼神却并不很执着。
就像……他正研究着什么从未见过的新颖的物什,在心里细细琢磨着,那平淡的神色甚至带着一丝诡异。
觉得气氛不对,刘翊试探着向外抽了一下自己的手,但是没有成功,周迟不知何故把他的左手握得异常紧,虽是少年,Alpha的力道仍然足以让他感到疼痛。
刘翊心中一动,神色不变,就那么低头看着周迟带着迷茫而带着热度的目光从两人相握的手,缓缓移动到他裸露在外的白皙的手臂,又逐渐到他的衬衫下微微露出的左肩,脖颈上脆弱的喉结,再到他的下颌、他的嘴唇、他的鼻梁……
最终,两人终于视线相对。
刘翊颇为惊讶地发现,周迟的眼神既不是平常面对他时候的轻松自然,也不是之前在车上的沉稳严肃,而是他不久之前见过一次,倏忽而去、仅仅维持了一个瞬间的,锐利而冷静的眼神。
仿佛……能看透一切规则、挑战一切权威、打破一切旧律,让所有在他注视下的人的弱点无所遁形。那种深刻的洞察力,因为精神强大而发自内心的无所畏惧,可以说是狂妄至极,但却并不让人感到失礼,甚至会让人感到一丝被完全看透的怯意……
这些,已经在少年的眼中初显了雏形。
不待对此作什么评价,若有所感一般,刘翊微微侧头,他脖颈左侧向下,那个Omega腺体所在的地方,突兀地泛起一股尖锐的灼烧感。
————!!
“小周,你说话啊!”
哪怕Omega腺体火烧火燎得疼,刘翊仍能按兵不动,任小周打量而毫不变色,只是晃了晃被握住的左手,仿佛完全没感觉到突然暧昧了的气氛,神情还带着一丝关心:“……你发什么愣啊!”
“翊哥……我……”
周迟手上用的力在看到刘翊关切的神情后悄悄放松了,但依然不是随便就能挣出来的力道。奇特的是,他的声音却和强势的手上动作截然相反,轻得仿似羽毛拂过细柔的白砂,简直悄不可闻。
他说了这三个字,无话可说似地又停下了,微微蹙着眉尖,好像在奇怪自己到底要说什么。
但是……内心里传来奇妙的感觉,很轻盈很温柔,人体的温度从手心传递过来,和自己的一样,不分彼此地交融在一起,好像生来就该这么握在一起,生来就为了这么握在一起。周迟只觉得脑海一片熏熏然,有点儿像喝醉了之后的感觉,也有点儿像传说中的嗅到Omega信息素后的反应,虽然他确定这里绝对没什么Omega。
那么……确切一点,这感觉就好像,喝醉了之后,被对面的人背起来的时候。那种带着几分醉意、身体很沉重,精神却轻巧得像要飞起来的感觉,萦绕在胸腔……
仿佛,全天下的东西加起来,都比不上……都无法改变……
“翊哥……我、我…………”
比不上……谁?无法改变的又是什么……
“我……好像……”
到底是怎样呢?这种呼之欲出的心情,梗在喉咙里,差一点点就能找到的字眼,却就是想不出来……
仿佛很久很久以前就想这么说,很久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仿佛只要这样说了就不会后悔,只要这样做了,就不用再承受那些一个人迷茫的时候,所面对的困惑与痛苦……
这种感情,到底是………
是……什么……?
①明前茶是清明节前采制的茶叶,受虫害侵扰少,芽叶细嫩,色翠香幽,味醇形美,是茶中佳品。同时,由于清明前气温普遍较低发芽数量有限,生长速度较慢,能达到采摘标准的产量很少,所以又有“明前茶,贵如金”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