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陈秋冷笑,彷佛有一丝气自他的鼻端喷出来。林春俯视着陈秋的脸,那秀气的脸充斥着不屑,眼睛里不再是清秀苍翠的山色,而是一种深如浊泥的黑色,唇懒懒地扬起一边,无情得彷佛是刀刻出来的。
「我很稀罕他回来跟我过节吗?我要跪在他面前喊声『谢主隆恩』吗?走了那麽多年,忽然回来,也不知是什麽居心。陈心比较冷静,他仅仅低头吃饭,吃得格外地慢,我想那一顿饭,我们三个人吃起来都是味如嚼蜡。那个人买了几盒小菜回来,都是老母生前最爱吃的。
「他竟然有面目说:『你们妈生前就最爱吃椒盐豆腐跟咕噜肉。吃着这些菜,我彷佛觉得她也坐在这儿,陪我们一起吃。可是,到底还是你们妈做的菜比较好吃。』我一个忍不住,就把筷子掷上桌面,说:『妈如果真在这儿,她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上我身,再进厨房拿把菜刀,一刀劈死你。你不用回去「你‧家」过节吗?陈老板,做冬还跑来找我们这些「野仔」(注一),真是好人,简直要封你做慈善家。你也算是父亲的典范了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个月都回来一次,也就是每年跟我们住十二日,真是照顾得我们无微不至。想来,我这做儿子的从来没记得过你的生日,父亲节时也没请过你去饮茶,倒是我们不孝了。』
「那贱人被我说得脸也黑了,顿时停下碗筷。陈心一直没有说话,直至吃完碗里的最後一口饭,他才问老豆为什麽回来做冬。然後那家伙说……你猜到他说什麽吗?」
林春没说话,只是柔柔伏在陈秋的肩上,闭上眼睛,品味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他知道陈秋对陈叔很有偏见,表面上是一面倒的仇恨,但又不只有恨意。他不懂得要怎样为陈秋解开这个结,也许不是所有结都解得开,有些结解不开,就会成为种植於心上的疙瘩,平时不痛不痒,可偶尔拔一下,就叫人一阵刺痛,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过去。
「那他说什麽?」
「他嘛,他……」陈秋停顿,林春没有看他的表情,只听到耳畔陈秋磁性的嗓音:「他说,今年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他在我生日那天没能赶回来跟我庆祝,所以过冬说什麽也要回来过。陈三愁……这个男人,真是卑鄙。可他这麽说过了,我忽然有点明白我妈为什麽总是离不开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待人的方式就像养狗。我、我妈、我哥,在他眼中都只是一只只可爱的狗。心情好,他就会摸摸我们的头。但大多时候都置我们於不顾,他有出面的世界。但狗养得久也是有感情的,每当他挂念我们时,就回来一趟,给我们掉一块肉骨头。我妈就是这样,做了一只忠心的狗。
「所以我才讨厌优柔寡断的人。要麽就铁心到底,不要再看我们一眼。要麽就回来,不要若即若离。但他偏不。我总希望自己永远不会再见到那个人,在我以为他真的消失时,他又走出来给我以几句好听的话。有时以为他回头了,他又潇洒地离去,做一个讨厌的浪子。但我偏偏就像中了邪似的,总是被这些优柔寡断的人吸引,真是蠢得要紧。」
林春知道陈秋在说什麽。是的,他就是陈秋所说的,那种优柔寡断的人。一时亲近陈秋,一时又害怕起来,怕自己会受伤,怕自己再也回不了头。他们两个人都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反而有更多顾忌。到了这刻,甚至於林春自己还想,以後要娶妻结婚生子。可并不是林春卑鄙,而是他总想为自己留一条後路。
其实他很介意陈秋交过女朋友,还曾经和女生胡搞。看电影和小说,里面的主角总是宽宏大量,跟情人说:「无论你过去是什麽人,我都依旧爱你。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只要现在的你。」很成熟,是不是?林春本来也以为自己能做得这麽漂亮,但原来不行。
所以他一开始就认为自己跟陈秋不会长久,因为陈秋最後一定会跟女人一起。所以他才要为自己留最後一手、留一条後路,无时无刻不跟自己说:我早晚会跟陈秋分开,我不可以,亦不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者。就算现在我跟身为男性的陈秋做爱,也不是出於爱情,而只是一种消遣。日後,我还是要娶妻生孩子的。
他选择忽视很多事情。这真的只是一场游戏吗?他身为男性,却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下,不知羞耻地张大腿,承受对方的欲望。做到这个份上,他放下了多少尊严呢?如果真的只是贪欢一场,何以事後他会得患得患失如此,既渴望肉体的温暖、被爱,又不敢踏前一步?真出现问题的话,充就乾脆分了手,再找一个伴儿吧,他却做不出。
「对不起。」
「我不喜欢听到道歉。道歉就意味着放弃。一个人已经不想再放心机下去一段关系,才会说句抱歉,乾脆把错都认了,然後结束。你也要这麽做吗?你要这样做,我也没有意见的。老实说,我也很累。」陈秋说着灰心的话,却将林春拥得更紧,两人的胸膛紧贴着对方的,一动起来,就好像听到骨头碰撞的声音似的,彼此刺痛了对方,但他们需要痛楚。痛楚让他们清醒,同时可以让他们陷入一个迷惑的境地。他们也分不清到底自己想要清醒,或是迷失。
「我累了,林春。我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再去踢你几下、让你动。可偏偏你总是要人推你,才会向前走一步。推一下,走一步,我要推到什麽时候,你才会回过头、追上来?还是说一开始你就不想接受,只是可怜可怜我,才半推半就的依了我?这也不是没可能的……」
陈秋疲惫地笑,那上佻的桃花眼显露出忧郁的蓝色:「你的好处是心肠软,坏处也是心肠软。记得最初的时候,你就是看不过眼我天天吃公仔面,才给我做了第一顿饭。我打蛇随棍上,要求你给我更多,你就给我了。你的厨艺,时间,身体,温暖。令我以为你也跟我一样,有同一种感情。可是,你有时又抽身,我不得不走出来拉着你,因为我不想完结。在这段关系中,我依赖你的,比你依赖我的要多。表面上是我主导,其实占上风的一直是你。
「於是,到了某一个点,你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我,也不想跟我再纠缠下去。你当不起同性恋,我就不同。因为我不喜欢拖泥带水,所以看见喜欢的,我就会冲上去抢过来。不喜欢了,就将它掉入垃圾桶。但你会心软。你见我孤独,所以明明想要离开,却还是选择再多待一会儿。是的,在某一个时候,我或许会很开心。
「但日子久了,你的这种态度令我更难堪。我倒宁愿你乾乾净净的跟我分手。我累了。我不是狗,不需要你心情好时带我散散步、给我一根骨头。」陈秋环着他的脖子,力气大得好似要勒死他一般。不知是两人拥得太紧、太贴,或是怎样,林春心中彷佛有一个沉重的炸弹,那炸弹一早就在他心内,先前只是慢慢地倒数,陈秋的话却加快了那倒数的时间,使它快要爆发。
「真教我失望。原来我一直以来的付出与挣扎,在你眼中只是我对你的同情。」
注一:野仔,原指私生子,陈秋指自己是「野仔」,实故意讽刺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