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X月XX日,阴天,微雨
我吻到他了!
我吻到他了!
那不过是半小时以前的事。我还记得那个吻的味道,隐隐有种芒果的香甜——对於他来说,初吻是甜中带酸的,那也不错。他的反应极为生涩,还羞得拚命挣扎,与他平日的爽快、豪气不太相符,但他毕竟是我打从心底……真心对待的人,而我相信他也真心地对待我。他与我的前女友不同,他从来没有要求过我为他做什麽:哪怕是一个吻、一份礼物,抑或是一场性爱。在今天之前,我们之间只有偶尔的拥抱与牵手,而我们在一起足足二百几天了——他是跟我拍拖最久的一个人。上一次最长的纪录也就是当年的初恋,持续了四个半月。
在二百天内,我们两个血气方刚的男性竟然没有做过什麽!有时我想:他到底是否性冷感?何以连索吻也不会?但我知道他一定是真心待我的。他说他守了我几年——五年的岁月。那千几个日子里,我天天被那双单眼皮却圆大有神的眼睛偷偷凝视着,而竟懵然不知。
过去的我实在太肤浅,以为爱情一早由性别与外表决定,而外表决定了人的性情。最近这二百多个日子颠覆了我对爱情的想像——我以前爱读郁达夫的小说,希望自己有天也能找到心中的伊芙。我在一个个少女间流连,她们或丰满或纤瘦,却还是无法解救我寂寞痛苦的灵魂。现在,我竟读起白先勇的《孽子》来了!我想找一个李青——年华就是我的李青,他的名字甚至比「李青」更悦耳。也许我也想找个野性难驯的阿凤,可我不想自己成为龙子。
与年华的事不小心让妹妹撞破。那个小鬼,说自己是什麽腐女,莫名地锺爱男性间的爱情——说什麽爱情,那不过是由性连结的关系。她常常要我把我俩的事告诉她。然而我也并非那麽不情愿。须知道我不介意公开性向,但年华极之保守,不容许我在学校说我俩的事。在旁人眼中,我们如同何韵诗曲中的劳斯和莱斯……我倒是希望他有莱斯的勇气!年华的保守使我无法向任何人倾吐感情烦恼,再加上性方面的压抑,我感到自己开始走向极端……
我多想把年华推入学校的厕格,褪下他的衣裤,对他大肆侵犯!我多想诱他来我家住一晚,成就好事!我多想……我本是等他作主动一方,因他一早认定自己是同志,而我不算是那边的人,对於男人间的爱情实不熟悉。可是等得我不耐烦了,年华还如当初般,做个伪君子。
(不,我怎可以说年华是伪君子……)
年华只是缺乏爱情经验,不懂进取。我把事情跟妹妹说过,这小鬼头倒当起狗头军师来,教我取得年华的初吻,还说下一步就是……我想那太快了。看年华刚才接个吻也满脸通红的样子,便知道要给他习惯的时间。
刚才我除了吻年华外,还趁他意乱情迷之时——他在接吻时反应激烈,不断顶着我的舌头,若不是他抗拒得厉害,我倒以为他是个接吻高手——我的手从他衣服底下滑入去,摸着那片平滑、硬中带韧的背肌,多想再摸上一点去感受他肩胛骨的形状,多想摸下一点揉搓他结实的臀部!可我没这样做,怕他反感。他比我以往的女友更要保守,简直好似农村出来的村夫,对於情事全然不熟悉,似乎也没大兴趣。
我怀疑他平日不知道有没有看过色情电影。他倒是说没有。我问他平时自慰是靠什麽幻想,他又支支吾吾地不敢答。
他在性方面的内向与他平日活泼豪迈的性格形成有趣的反比,使我不得不把他当成一株幼苗,好好栽培。我不是没有想过揠苗助长——毕竟我已为他守身大半年,遗精与手淫的次数愈来愈频密,我所渴望的——也从未得到过的——就是灵肉合一的性爱。我深信这只有年华能给我。但我并不想吓坏他。
妹妹听我这样说,啧啧摇头地说我真的动了心,竟然会为了日後的幸福着想,而不愿只有一宿春情。事实上我亦没想过自己能年纪轻轻就只对一人情深义重,我一向不是专一的人。但自从对年华产生感情後,我连看AV也不会感到兴奋。
(真可怕。)
年华将我变成另一个人——我对自己日益陌生。年华使我发现自己的耐心、温柔、忍耐……而这是我往日所没有的。我不知道自己日後会变成怎样。
今天,年华问了我一个问题:『白熙,你是时候想清楚我们之间的事了。』我一惊,说:『怎麽了?我们这大半年都过得挺好。』年华一脸阴霾,欲言又止,终於说:『不,你要再想清楚,你之前一直与女性交往,我想你应该是异性恋才对的。』我心里一笑,这小子终於吃起醋来,可我知道他心灵敏感,不敢讨太多便宜,便认真地说:『我也许曾是异性恋。但因为你的感情,我……我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这时年华惊诧地抬起头,我只道他迟钝、不明我的心意,就紧握着他的手,说:『我为你而改变了自己。我不再想着女人了,她们的胸部是一对累赘的沙包,她们声音尖细如太监,她们娇弱不堪、任性反覆。而你身材匀称阳刚,声音低沉磁性,又不需要我保护。最重要的是你给了我自由,你不会束缚着我……哈,反倒是我想束缚你才对。纵使我外表出色,但你从来没有注重过我的外表,而是待我如挚友,带我四周游玩,也从不须我迁就你……』
年华却苦笑说:『是不是我束缚你,你就会讨厌我?』
妹妹之前讲的话跑进我脑里——『哥,小谢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有什麽理由你们在一起半年有多,他却从来没要求过你与他亲热,就连吻你的脸、额头或手也不敢?就是五十年前的人都有奉子成婚了!现代人怎会有可能这麽保守……』
在我思索着妹妹的话时,我并无出过声,回神过来,就见到年华既忧且惊地看着我,他温柔地笑说:『我在开玩笑而已,你都当是认真……』
年华的手叠上我的手背,带着一丝抖震,我知道他又在害羞了——他是在乎我的,所以才安抚我。我怕他担心,就说:『你别吓我。陷入爱情中的人每天担惊受怕,你不要再落井下石。我每天的苦都是你所带给我,但这种苦却使我很快乐。如果你这时才走,我……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麽事来。但我可以肯定,你我都不可能全身而退。我以前是未曾想过要爱一个男人的。我对你很认真,认真到有时我自己也害怕。我清楚我们这麽年轻,才十几岁,这样的爱情不成熟,我们极有可能有天就要分手。但单是稍稍想像那局面,也教我万分心寒。』
『但人生有很多事难以预料,说不定我们日後被逼分开……例如我们读的大学不一样……』
『哈哈,当然不会。你天资不错,又有我教你,我们定能双双入K大的!到时候我们一起住宿……』我两手握着年华一只手,将他的大掌包在我掌心间——当然他的手远不如女子的柔细,我不可能完全包住他的手。但这个动作使我感到自己拥有了他。
我从未拥有过他,这种慾望把我折腾成疯子了。我愈来愈想将他推入一个暗角,绑住他的手脚,封住他的嘴,使他无法离开我、或说出任何我不高兴听的话。我曾发过誓,绝不能让年华在我们的第一次关系中感到痛,但现在我的誓言愈来愈薄弱。我不知道再过几个月後,若我还未能得到他,则这种日积月累的慾望必会在第一次性爱中排山倒海地……
不,那太可怕了。这不是我。我向来讨厌女人管着我,何以我现在也成了一个女人?
不,即使是女人也没有这样极端的心思。只有男人——只有男人才能做到那一步。只有男人才对於自己锺爱的事物怀有那麽强烈的感情,必须得到他,在我生厌前也不能让他离开;若得不到他,就来个玉石俱焚。
(不不不,我只是写着好玩。我深信。)
但这种疯癫的慾望快要把我逼入死胡同。我已不是第一次在日记里书写这种可怕的事。我不是第一次梦见年华躺在我身下,一边被我占有,一边被我撕咬,他身上的伤痕渗出芳香甘美的血水,我多想印证一下,看他身上的味道与我梦见的是否一样。
我喜欢年华的气味:无论是他所喷的止汗剂、肥皂的气味,甚至是浓烈微咸的汗味,都能诱使我情慾勃发。上次去年华家打游戏机,我逼他下去楼下便利店买零食。其实我醉翁之意不在酒,根本不志在零食,只是想趁他出门、家中又无人,偷去他的衣服。我偷了他两件汗衫——他衣柜里就数这种白色汗衫最多,如此一来偷一两件他也无从察觉。
我特地挑选一些被汗水染出淡黄汗印的衫:一来这种衫穿得残旧,应是他早就打算替换的,偷了他也不察觉;二来——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气味已透过汗蹟储入衣料中,无论洗多少次、放多久,也不会散失气味。
那晚,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嗅着年华的汗衫,自慰。从未试过这麽快达到两次满足。我用得十分小心,没让浊液溅到汗衫上。并不是我想把汗衫还给他,而是我不想因清洗汗衫而冲淡了那上头、属於年华的味道。我特地买来一个新的洗衣袋放置那两件汗衫。我不愿放在自己的衣柜,怕有一天汗衫染上我衣柜中的气味。年华的物品只能有年华的气味。
(我多想年华身上沾上我的味道与体液。)
我不能让年华知道我这种扭曲的性慾。我待他如一件珍宝,为免有负他的心意,我是不能作贱他的。将最甜美的留到最後。我是那种食鱼蛋粉时要先吃完河粉、最後才慢慢吃鱼蛋的人,总是将最美味的放於最後,慢慢品味……
只除了一次。记得读小学时,我种了一棵豆芽:用绿豆种的那些。头一星期,我运用无比耐心去照顾它,但它只是发了芽,在阴湿的棉花中郁郁不欢地生长。後来妈妈告诉我,家里向北,风太大、冬季时又没有阳光入屋,豆芽不可能长得好。我问妈:『那就是没可能看它长大吗?』
妈说:『我想是的。』
我知道自己长久的心血都付诸东海,觉得愤怒又羞辱。既然如此,倒不如摧毁了它!於是那天,我自棉花掏出豆芽的根,扭断、撕碎,洒回棉花球上,等人发现它的死屍。後来我被母亲骂了一顿,她说那是一条生命,我却只对它付出一星期的心力就放弃。她说,或许我再坚持,它有天就能结果。
(我不应太快放弃。也许我的耐性就是自那时建立起来。)
谢年华就是我第二株栽培的豆芽。我一直後悔当年自己急躁地毁去豆芽的生命,因此我花了百倍心力去栽花——这名为年华的花。有一天,我一定要他在我的引导下享受欢愉——只有我能教他。
我不知道,若年华有天变心,我会做出怎样的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绝不会做出那种先是杀人、再自杀的蠢事。我是多贪恋年华青春伟岸的肉体、机智的语言、温厚的手、清爽的气味、坚定的眼神……这些东西,若是毁了他或我,就不能再拥有了。
(奇怪,何以今晚我会想起这麽多可怕的事?)
(那一定是因为我太想念年华了。)
(我应变换心情,去做点别的事。)
啊!已经过了十二点半了,刚刚又忙着应酬那小妮子,害我忘记收听阿鱼的节目:『寂寞的心……』什麽的,忘记了全称。刚开了收音机,正在播达明一派的《十个救火的少年》。我喜爱聆听不同人的故事,所以最爱听这种phone-in节目。都市病多得可怕,城市人的心灵是多麽狭窄、可怜而寂寞。幸好我不是他们的一群,因为我身边,有年华。
(我想你,想得要疯,疯得变成另一个人。)
行文至此,暂且收笔。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