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夕照之燼》 — 【01】慣性依賴

【01】惯性依赖

"铃、铃铃铃、铃铃…"

闹钟在木质的床头柜上用力的咆哮着,一只手从包裹得十分密实的棉被里伸了出来,东摸西摸的才将闹钟摸了下来,摸索了开关半天,仍没能阻止它那惊天动地的铃声,棉被里的人一恼,便果断的将手里的闹钟往墙角摔去。

象徵性的抽搐了几声断音,闹钟便一声不响的躺在地板上阵亡了。

床上的棉被团蠕动了一下,里头的人很快地再度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阳光从窗户上的百叶窗缝隙渗了进来,这一次发出震动和铃响的,是男人放置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包裹在棉被里的人总算露出了黑鸦鸦的头,乌黑的卷发不规则的散落在他面前,他扒了扒头发,一脸不悦的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

"仁,你起床了没?"

「唔…」男人昏沉沉的咕哝了一声,再度将头埋进柔软的枕头里。

"快点起床了,你今天不是还要进公司去开会吗?还有闹钟呢?昨晚不是告诉你要记得调闹钟吗?"

「摔了。」

"什麽?"

电话另一头的男人显得有些紧张,面对嚅咽不定的语音更显得有些焦躁。

「…我说摔了!」

靳仁不耐烦的提高了音量,耳边这个唠唠叨叨的家伙可不比老家的老妈子来得缠人。

"你居然把闹钟摔了?!这可是这个月第5个闹钟了,兄弟…我知道你压力大又有起床气,可是你也不能这样拿闹钟出气吧?"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无奈的吐气声,"真是的,怎麽我打电话叫你起床的时候,你就不会摔手机出气?"

「………」

靳仁懒得开口解释,那是因为一个几百块的闹钟怎麽可能比得上上万的iPhone珍贵?

"反正,快点起床吧~我20分钟後到你家接你。"

挂上电话,沈聿悠看着腕表上的指针,幸好今天要到中午才需要进公司,要不然被靳仁这麽一折腾,他可是吃不完兜着走。

甫踏出房门,沈聿悠便看见外出归来的哥哥,手里提着星巴克的袋子,估计是早上运动完悠哉悠哉的去星巴克吃完早餐回来了。

「嗯?这麽早啊?今天不是说中午才要进公司吗?」

将袋子放在茶几上,沈聿纯瞄了一眼墙面上的钟,时针指向七点半。

「我要去载仁去公司。」

「唔?你这个司机做得还真是尽责,你怎麽不乾脆去他家当管家算了。」

沈聿悠笑了笑,并不把自家哥哥开得玩笑话放在心上,反正这十年来,日子一直都是这麽做的。

「你啊~好不容易跟公司签了约,可别顾着兄弟道义把自身的前途给毁了,妈妈可是会担心的。」

沈聿纯扫视了这个弟弟一眼,他很清楚自己说了也是白说,便悻悻然的闪身走进自己的房间。

「喔~对了,我今天打包完行李,要搭半夜的飞机去法国,其他的你自己料理了。」

从房间里伸出一只比Yeah的手,沈聿悠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这就是他的哥哥,做事一向不受拘束,想干麻就干麻,今天早上人还在国内,可能半夜就不知道降临在哪个国度了。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儿时漂泊习惯的日子和生活环境的影响,这个哥哥跟他感情虽好,但是性格上却是南辕北辙。

明明一样是西班牙的混血儿,但是比较起来,哥哥似乎比较带有欧洲人奔放的个性。

虽然如此,但是他们都一样的独立自主,而且乐观进取,这勉强算是他们兄弟的共通性吧?

在他七岁那一年,和父亲离了婚的母亲身心俱疲的带着他们兄弟回到国内,但是其实在这个封闭的求学环境底下,大多数的人对於他这个人高马大的异客不是很有好感。

直到高中一次偶然的机缘下,他认识了就读别所学校的靳仁,他的人生才不再像以往一样的灰暗。

那个时候,藉由班上唯一一个勉强能称得上知心好友的男孩,他认识了他。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天自己因为身为值日生而必须留在学校打扫到很晚,还以为自己又得一个人孤拎拎的走回家的时候,校门口那两个等待着自己的突兀身影。

一个便是自己的同班死党严久,一个则是那日第一次见面的靳仁。

因为在班上被排挤习惯了,他变得很害怕接触陌生人,还以为靳仁也会和其他的高中男生般畏惧自己,没想到他只是咧着嘴大大的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後说了一声:「走吧~一起去吃饭。」

严久是个很内敛的人,但是和严久相反,靳仁是个很爱笑而且话闸子一开就停不了的家伙,而且很诡异的,和他相处在一起,连话少的严久也变得多话了起来,那一份围绕在他身边的欢乐气息就像会传染似的,接连的带给了他们这些周围的人。

三个大男孩,一路上吵个没完,甚至吃完了饭准备各自回家的路上也依然喧闹着,那不过只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罢了。

严久和靳仁两家的关系似乎从很久以前就一直很好,所以也连带着两家的小孩关系也特别亲密,靳仁的妈妈甚至曾经说过,要是能够有像严久这样优秀的孩子就好了,气得靳仁两天不跟他亲爱的妈妈讲话。

靳仁不是块念书的料,所以在高中的时候才会跟严久分道扬镳,念了一所比较三流的高中,而严久和他则是进到了前途一片光明的贵族名校。

能够在这种情况下牵扯上关系,只能说是个奇蹟。

摩托车熄了火,沈聿悠大老远的就看见浑身冒着黑气的男人一脸不爽的站在自家楼下等待着自己。

「慢死了!说20分钟!老子等你等了40分钟了!早知道我就自己搭计程车去公司了,混帐!」

靳仁将包包用力的丢向了男人,不悦的碎嘴道。

「抱歉啦~刚刚在家里跟我哥多聊了几句,耽搁到了一点时间。」

「每天都在见面的人还有那麽多屁话好讲,我真佩服你们两兄弟。」

靳仁套上了安全帽,看着沈聿悠还是悠游自在的笑脸,心底没来由的一股气。「什麽东西让你这麽开心?有病啊你?」

「没什麽,只是在路上想到了我们以前的一点事,所以觉得很开心。」

「有什麽事可以让你一大早满心欢喜的?」

「不过就是高中的事嘛~那时候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不还跟严久…」沈聿悠忽然脸色大变的止住话,小心翼翼的看着靳仁的脸色变化。

果不其然,靳仁不甚愉悦的别开了眼,跨上了摩扥车後座,「走了!」

沈聿悠在心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十年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了,有很多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释得清楚的,如果不要发生那些事,靳仁和严久到现在肯定也还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

其实严格说起来,严久打了一个败仗,虽然靳仁为了那些事吞了很多委屈,但是最起码他身边还有一些好兄弟留在他的身边,但是严久呢?众叛亲离的结果,即便赢得了名利,却永远的失去了他们这群好伙伴。

说起来,好久没看见严久了…

「…对了,你不是和公司签约了?如何?」

靳仁打破了这一路上的沉默,狂风的吹拂让他的精神好了大半,混混沌沌的脑袋也跟着清晰了起来。

「要先受训,毕竟职业歌手可不是这麽好当的。」

这的多年来,因为热爱唱歌,沈聿悠放弃了进修学业的机会,大学毕业後便开始了街头艺人的生涯,抱着一把吉他,不分寒暑昼夜的在各个街头卖唱,有时候是西门町,有时候是淡水老街,甚至是士林,或是台北地下街。

靠着混血儿的醒目外表,也逐渐累积的一点知名度,再凭藉着一点人脉,才成功的被唱片公司签下了合约,便成正式的歌手。

「说那屁话,你的歌声要比现在市面上那些号称职业的歌手好太多了,你要外表有外表、要歌声有歌声、要才华也有才华,我就不相信这样还闯不出什麽名堂。」

「…唉唉~我不要什麽名堂,你知道的,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

靳仁沉默,不再多说什麽。

沈聿悠会走上这一条路,其实也是拜靳仁所赐,谁也没想到他们高中时代在KTV讲的玩笑话最後居然真的会应验。

「公司到罗~」

沈聿悠脱下安全帽,仰望着高耸的商用大楼,自己果然还是跟这个男人相差太远了。

「怎麽不直接骑进地下停车场?」靳仁下了摩托车,揉了揉还布满着血丝的双眼。

「拜托~你要让别间公司的歌手踏进你们公司吗?这不对吧?」

靳仁冷哼了一声,完全不把沈聿悠的话当一回事。

「不管怎麽样,你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是不会改变的,我管你是谁,就算你明天变成麦可杰克森那样的大明星也一样。」

将手里的安全帽塞进沈聿悠的怀里,头也不回的往公司大门口走去。

沈聿悠摇摇头,看着这个踩着夹脚拖的男人的背影,也只能无奈的笑着。

「…才华什麽的,我可一点都比不让你这个音乐创作天才阿~靳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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