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星光戀曲‧Starlight Interlude》 — 1‧夜之交響曲 (part 1)

1‧【夜之交响曲‧SYMPHONYOFTHENIGHT】

我永远不会忘记,与你相遇的那个午夜;你的身影映在月光下,发黑得像墨、颈白得像雪。

那个画面美如诗句──

星光,是我谱给你的歌,而黑夜,则是我为你弹奏的月光交响曲。

我是V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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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年的第一个午夜,这个城市还包覆着厚厚的白雪,在星光的映照下,像个童话世界。

马路两旁街灯、大树上的圣诞灯饰还没取下,在外庆祝新年到来的人们挤满了路,手上、头上、身上无处不挂满了各种颜色的萤光棒在游街,笑闹声与沸腾的热情,驱走了寒风的利爪、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冰壁。

除了在外一同倒数、迎接新年的人群外,也有不少部份的人不喜欢和陌生人挤在一起,因而选则了在家里,准备着点心和调酒、骰子和扑克牌,邀约亲朋好友一齐与天同庆──比起在外面对着不认识的人互相对喊「新年快乐」,还不如和新知旧雨一同举杯来得高兴。

我,就属这後者之一。

在落地窗前看着脚下熙来相往的人群,我不禁大是摇了摇头,有生以来过了二十几个新年,我不是没有在外面倒数、尖叫过,但是我始终无法理解人们爱凑热闹的心理。

一手持着酒杯,我轻轻将另外一只手按在随着音乐的重音而微微震动的厚玻璃上,然後将视线放在玻璃的倒影里──我看见我自己,在飞雪的另一个镜面,身处一间热闹的客厅,然後我笑了:

黑夜、音乐、酒精,这才是真正属於我的世界。

这间公寓,是我和一个朋友两人共同承租下的。十八楼、二十五坪、挑高的屋顶、宽敞的客厅,加上极具空间感的室内设计和装潢,实在是很不错,虽然租金高了些,但包含水电与管理费,连租了两年下来,倒是觉得每一分钱都值得。

由其是今天晚上。

回头望去,此时,客厅、餐厅里里外外聚集了大概二十多个人,有得熟悉、有得陌生,而多半的人分成了人数不等的小圈圈,玩着不同的游戏;也有些爱打游击,持着酒到各个圈内找人划酒拳,喧闹的程度丝毫不输路上的人群。虽然我并不喜欢喧闹,但是偶尔特别的日子,我还可以勉强接受。

其中喧闹之最的那个人,正是这间公寓的另一个主人,也就是我的室友,Trent。

我和Trent其实可以说是两个个性完全不一样的人,怎麽会成为死党,我也不知道,不过生性外向又主动的他,省了我这懒人很多的麻烦,也制造了不少的乐趣,例如今天的派对。要是凭我自己,就算我有这个想法要搞个甚麽活动,大概也弄不起来,然而搞活动这种东西对Trent来说刚好就像是他的第二本能一样,自然每次的派对都让他安排了,所以其实还蛮感谢他的。

同时身为主办人的Trent当然不能冷落任何人,今晚也不例外,只见他一面不时地认识新朋友、或和老朋友寒暄,公关这个额外的角色似乎也当得悠然自得。

相较来说,我的工作就很简单,只要「出场」就够了。

「出场」和「参与」听起来很相似,但其实却不尽相同:「参与」指的是加入这个活动,成为大众之一,但是「出场」则带了一份「秀」的意味。简单来说就是当个花瓶给人看,当个大众磁铁。在Trent眼中,我这懒得和人交际应酬、孤僻又喜欢沉默的家伙,正是当花瓶的好料。

拜他所赐,我也因而得名「Vamp」,所指的当然是「Vampire」,黑夜的王子。忘了是哪个女性友人开始这样叫的,只知道这很快这就成了大家对我的称谓,反而没人记得我原本的名字。

其实我也无所谓,既被贵为「王子」,我又有甚麽理由好排斥?

所以杂事交给Trent,我只负责「出场」,偶尔露个脸,证明我还在就好了。其余的时间,除了和较熟的朋友聊聊天,我通常近一半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

多数朋友知道我个性,因而也不以为意,可怜的倒是那些仰慕我这花瓶的女性们──

其实说她们可怜倒也不可怜,毕竟她们是我的头号粉丝,我对她们已经算是很百依百顺了,只是我也没有对任何人特别亲近:

每个女人都一样,一律平等。

不过以Trent的讲法,就是我和每个女生都很亲近。

有趣的「换句话说」,不是吗?

当然,不能算是女生、应该被丢进动物园或史前博物馆的自然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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